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支出合计5622.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68.08万元,占总支出的84.8%;项目支出854.87万元,占总支出的15.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4490.74万元对比增加1132.21万元,同比增加25.21%,主要原因是按规定追加的人员经费增资及补2017年检察系统绩效、规范性改革补贴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用于保障检察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768.08万元。与上年3699.34万元对比增加1068.74万元,同比增长28.89%,主要原因是按规定追加的人员经费增资及补2017年检察系统绩效、规范性改革补贴支出。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341.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426.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对比上年499.06万元降低14.49%,因为2018年我院有35名转隶人员划转监察委,日常公用经费按照标准相应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检察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54.87万元。与上年791.4万元对比增加63.47元,同比增加8%。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案费支出、会议费支出、培训费支出及维修维护费等业务支出,合计622.91万元,占72.9%;其他资本性支出主要为装备费支出,合计206万元,占24.1%,工资福利支出25.46万元(指法警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占3%。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积极推进平安曲靖建设。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三、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四、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支出合计5622.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4490.74万元对比增加1131.71万元,同比增加25.2%,主要原因是按规定追加的人员经费增资及补2017年检察系统绩效、规范性改革补贴支出。其中基本支出4768.08万元,占总支出的85%;项目支出854.37万元,占总支出的1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检察支出4698.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6%,主要用于日常运行及业务办案项目的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73.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支出301.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主要用于单位医保费用缴纳。
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248.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8.62万元,支出决算为74.81万元,完成预算的68.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5.23万元,完成预算的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58万元,完成预算的18%。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例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2018年我院车辆报废1辆,4辆划转至监察委,车辆运行维护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74.81万元,比2017年102.33万元减少27.52万元,下降26.8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23万元,占74%;公务接待费支出19.58万元,占2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同比下降100%。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23万元。主要用于检察机关日常办公以及业务部门办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5.2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5辆。比2017年支出77.35万元减少22.12万元,同比减少28.59%。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58万元,比2017年支出24.98万元减少5.4万元,同比减少21.62%。用于检察机关办公办案发生的接待支出。
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9.5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5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6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6.75万元,与上年499.06万元对比下降72.31万元, 降低14.49%,因为2018年我院有35名转隶人员划转监察委,日常公用经费按照标准相应减少,且加强例行节约,严格控制费用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用品购买支出、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维护费用以及车补发放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曲靖市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1239.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95.02万元,固定资产9244.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元(以名义价值入账的两块土地),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3.5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7.1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5辆(报废1辆,划转至监察委4辆),账面原值119.91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43项,账面原值194.3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无偿划转监察委资产621项,账面原值464.81万元(其中含车辆4辆,金额100.11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1 |
1 |
11239.52 |
1995.02 |
9244.5 |
7153.05 |
664.38 |
|
1427.07 |
|
|
2元 |
|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7.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6.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2.2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8.84万元。
因2018年政府采购还在曲靖市财政局报批,所以政府采购的数字反映在市级决算报表中,在省级财政决算报表中未作填列。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根据我省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人财物上划到省级财政保障,除了填报省级财政部门决算报表意外,还填报了2018年曲靖市级部门决算报表(类型为经费差额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院(款):反映人民检察院各项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人民检察院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人民检察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机关服务(项):反映人民检察院提供后勤服务的机关服务中心支出。
4.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项):反映人民检察院查办贪污贿赂、
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所发生的支出以及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的支出。
5.公诉和审判监督:反映人民检察院对刑事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出庭公诉以及对人民法院刑事、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
6.侦查监督:反映人民检察院对刑事犯罪嫌疑人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和对刑事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
7.执行监督:反映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和监管改造机关执行刑罚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
8.控告和申诉:反映人民检察院受理举报、控告、刑事申诉等方面的支出。
9.“两房”建设(项):反映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支出。
10.事业运行(项):反映人民检察院下属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民检察院方面的支出。
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08月06日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