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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预算公开(汇总)
时间:2026-02-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附件1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1.对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及中共曲靖市委的领导。

2.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3.对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决定是否逮捕、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工作。

6.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7.对基层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错误的判决或裁定,依法提请省人民检察院抗诉。

8.对下级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9.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举报、控告、申诉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并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的举报工作。

10.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负责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负责全市检察机关对检察环节中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

11.制定全市检察工作的细则和规定,指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的理论研究工作。

12.负责其他应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7个内设机构和1个派出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第九检察部、第十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案件管理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技术与信息部、检务督察部、财务装备部、曲靖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

所属单位10个,分别是:

1.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2.麒麟区人民检察院

3.沾益区人民检察院

4.宣威市人民检察院

5.马龙区人民检察院

6.富源县人民检察院

7.陆良县人民检察院

8.师宗县人民检察院

9.罗平县人民检察院

10.会泽县人民检察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面强化政治引领,凝聚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以主题教育为契机,持续加强政治建设,提升履职能力,促进实干担当,推动创新发展。

2.主动融入中心大局,维安护稳服务发展。牢记“国之大者”,聚焦全市中心工作,围绕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三年行动,依法履职维护安全稳定、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3.努力提升监督质效,切实维护公平正义。紧扣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根本职责,在强化法律监督工作中务求实效。

4.深度参与社会治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坚持抓末端治已病与抓前端治未病相结合,“治罪”与“治理”并重。

5.践行为民司法宗旨,用心办好民生实事。不断厚植检察为民情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检察环节的法治获得感、体验感更好更真切。

6.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围绕高质量发展的时代主题,及时转变理念,提升法律监督素能,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赋能增效。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0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0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73人,其中:行政编制564人,工勤人员编制9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53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3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07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304人。

车辆编制103辆,实有车辆10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1,426,667.7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7,360,327.51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4,066,340.2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309,475.20元,主要原因分析:1、人员工资调整以及人员新增导致工资以及按比例提取的保险、公积金等费用增加;2、部分项目上年未实施完毕,根据合同约定,需跨年进行支付,上年结转资金新增3,647,832.94元;3、自有资金经使用后减少,对比上年下降2,696,991.4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7,360,327.51元,其中:本年收入160,110,622.61元,上年结转收入7,249,704.9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0,110,622.6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884,194.48,主要原因分析:1、人员工资调整以及人员新增导致工资以及按比例提取的保险、公积金等费用增加;2、部分项目上年未实施完毕,根据合同约定,需跨年进行支付,上年结转资金新增3,647,832.94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1,426,667.7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7,360,327.51元,其中:基本支出152,190,622.6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36,361.51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调整以及人员新增导致工资以及按比例提取的保险、公积金等费用增加;项目支出15,169,704.9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47,832.94元,主要原因分析:部分项目上年未实施完毕,根据合同约定,需跨年进行支付,上年结转资金新增3,647,832.94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15,169,704.90元,主要用于全市各级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119,430,617.46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463,915.33元,主要用于全市各级检察院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101.91元,主要用于全市检察机关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686,661.36元,主要用于全市各级检察院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772,864.18元,主要用于全市各级检察院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3,215.50元,主要用于全市各级检察院的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0,462,246.87元,主要用于全市各级检察院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支。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00个,采购预算总额74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4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644,200.00元,较上年减少475100.00元,下降15.2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因公出国(境)0.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37,900.00元,较上年减少116600.00元,下降25.6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421次,共计接待4262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曲靖市各级检察院积极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断对公务接待费进行压缩。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306,300.00元,较上年减少358500.00元,下降13.4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240000.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06,300.00元,较上年减少118500.00元,下降4.8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1辆。

增减变化原因:一是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二是2026年执法执勤用车购置费统一由省检察院编制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1、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抓实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积极参与和创新社会治理,全面提升社会服务水平,提升社会影响力;2、贯彻落实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及高检院听证室建设三个规范要求,增强司法办案的公开性和透明性,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3、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认真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两级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法治巡讲。4、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把提高治理能力作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重大任务,持续推进素质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检察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打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铁军。5、讲好新时代检察故事。通过两微一端、互联网及移动平台,广泛宣传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中鲜活生动的检察故事。6、把“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落到实处,有管辖权的检察院要充分运用一体化办案机制,及时完善案件信息,在三个月内完成办理、答复和息访息诉等工作,努力提升来信办理及答复工作的质量和社会效果。7、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8、做好检务保障服务,夯实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物质基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结余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9,542,035.6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4,342.21元,主要原因分析:由于人员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1,747,903.8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01,297.57元,主要原因分析:曲靖市各级检察院积极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断对委托费进行压缩。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曲靖市人民检察院部门资产总额224,339,728.32元,其中,流动资产22,914,558.11元,固定资产185,935,349.5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661,604.23元,无形资产11,825,941.7元,其他资产2,002,274.71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504,446.4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324,025.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801600元;报废报损资产388项,账面原值3,533,816.97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9,672.25元;资产使用收入355,096.81元,其中出租资产6,255.51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351,316.81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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