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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预算公开
时间:2026-02-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附件1

曲靖市罗平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罗平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曲靖市罗平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曲靖市罗平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人民检察院通过办案活动,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运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二)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人民检察院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检察业务部门5个: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门1个;非业务部门2个:办公室、政治部。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罗平县人民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及上级检察机关的各项决策部署,以更高质效履职扛实新时代检察使命,助力罗平“两区两地”建设,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罗平实践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以更高站位筑牢政治忠诚。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把握政治和法治的内在联系,把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统一起来,把“从政治上看”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严格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以更强担当服务保障大局。坚持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依法惩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加大金融、毒品、安全生产等领域犯罪惩治和预防力度。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持续巩固“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成效,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着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深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三是以更深情怀践行司法为民。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进一步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检察综合履职促进“六大保护”走深走实。综合运用精准打击、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措施,有效解决特殊群体、困难群众急难愁盼。加大食药安全、电信网络诈骗等领域办案力度,坚决维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四是以更大力度深耕法律监督。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抓实“三个管理”。充分发挥检察一体优势,依法履行“四大检察”职能,进一步提升监督精准性和规范性。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法律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全面提升监督质效。

五是以更严标准锻造过硬队伍。深入落实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持续推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提升检察队伍素能。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持续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加强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完整准确执行“三个规定”,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人民检察院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4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5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曲靖市罗平县人民检察院财务总收入13,192,932.0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612,131.46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580,800.6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03,024.25元,下降2.96%,主要原因分析:由于2026年度在职人员数减少,导致部门财务总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曲靖市罗平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收入11,612,131.46元,其中:本年收入11,488,131.46元,上年结转收入124,00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488,131.4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12,811.25元,下降4.23%,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的原因是由于2025年度退休3人,调出2人,新进4人,但新进4人工资信息未在2026年预算取数前录入,导致取数少4人2026年全年工资、社保及公用经费,故此202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曲靖市罗平县人民检察院预算总支出13,192,932.0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612,131.46元,其中:基本支出10,763,131.4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56,811.25元,下降4.07%,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的原因是由于2025年度退休3人,调出2人,新进4人,但新进4人工资信息未在2026年预算取数前录入,导致取数少4人2026年全年工资、社保及公用经费,故此202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849,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6,000.00元,下降6.19%,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度结转了2024年度未能及时形成支出的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补助经费180,000.00元,导致项目支出相对增加,2026年度只结转了2025年度的项目支出124,000.00元,导致项目支出总体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8,323,428.33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324,000.00元,主要用于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76,083.88元,主要用于检察院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11.60元,主要用于检察院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99,713.27元,主要用于检察院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39,989.52元,主要用于检察院的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595.90元,主要用于检察院的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96,408.96元,主要用于检察院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支。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10,000.00元,较上年减少36,500.00元,下降14.8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罗平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罗平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00元,较上年减少8,500.00元,下降29.8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0次,共计接待2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原因是考虑公务接待费用应逐年递减,同时严格贯彻《罗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较上年减少公务接待预算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罗平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90,000.00元,较上年减少28,000.00元,下降12.8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0,000.00元,较上年减少28,000.00元,下降12.84%。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增减变化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原因是我单位3辆执法执勤用车均在近几年进行更新,新车维修维护成本较低,按照压减“三公经费”的要求,压减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本项目以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标准、坚决落实“习惯过紧日子”,提升检务保障规范化精细化绩效化水平为主线,突出保障重点,强化运行费用控制。一是根据《省级部门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结合《云南省省级机关购买后勤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对检察机关“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设施日常运维服务事项进行保障,确保检察业务顺利开展实施。二是对公务用车日常运维服务事项进行保障,确保检察办案业务顺利开展实施。三是保障值班律师签署认罪认罚案件补贴。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结余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指人民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人民检察院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人民检察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机关服务(项):反映人民检察院提供后勤服务的机关服务中心支出。

“两房”建设(项):反映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支出。

事业运行(项):反映人民检察院下属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民检察院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安排变情况及原因说

曲靖市罗平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97,847.8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5,288.16元,下降6.84%,主要原因分析:由于2025年度退休3人,调出2人,新进4人,但新进4人人员信息未在2026年预算取数前录入,导致取数少4人公用经费,故此202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124,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000.00元,下降17.33%,主要原因分析:部分原计划委托外部机构的服务,因符合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或政策调整,不再允许通过委托方式开展,同时,积极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断对委托费进行压缩导致委托业务费预算相应减少。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曲靖市罗平县人民检察院部门资产总额27,145,216.57元,其中,流动资产1,108,413.07元,固定资产25,738,504.9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98,298.58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15,846.0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53,003.0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166,600.00元,其中出租资产4716.58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66,60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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