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曲靖市陆良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曲靖市陆良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陆良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1.对陆良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陆良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及曲靖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
2.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3.对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决定是否逮捕、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6.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7.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举报、控告、申诉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8.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负责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
9.负责其他由市人民检察院交代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即陆良县人民检察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陆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擎旗奋进,以更高站位把准政治方向。更加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推进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捍卫党的全面领导,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紧紧围绕“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目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检察机关落地落实。
二是护航发展,以更实举措展现检察担当。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乡村振兴、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持续发力,为推动陆良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三是司法为民,以更深情怀书写民生答卷。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加大对就业、教育、社保、医疗等民生领域的司法保障力度。扎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让公平正义在每个细节中清晰可见,在每项诉求里得到回响。
四是守正创新,以更大力度提升监督质效。紧盯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监督,突出对民事执行活动全程监督,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持续深化公益检察、民事行政检察数智化建设。
五是淬火成钢,以更严要求锻造过硬铁军。持续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加强思想政治淬炼、专业能力训练、纪律作风锤炼,健全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和质量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司法责任追究惩戒,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4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7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246,409.5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691,509.55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554,90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11,872.98元,增幅3.21%。主要原因是2026年人员工资调整以及人员新增导致工资以及按比例提取的保险、公积金等费用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691,509.55元,其中:本年收入12,244,628.22元,上年结转收入446,881.33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244,628.2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11,872.98元,增幅3.35%,主要原因是2026年人员工资调整以及人员新增导致工资以及按比例提取的保险、公积金等费用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246,409.5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691,509.55元,其中:基本支出11,764,628.22元,与上一年对比,增加484,991.65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以及人员新增导致工资以及按比例提取的保险、公积金等费用增加;项目支出926,881.3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3,118.67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减少73,118.67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38,983.06元,主要用于我院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00,768.48元,主要用于我院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830.30元,主要用于我院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66,988.33元,主要用于我院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9,165,037.51元,主要用于我院人员工资、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926,881.33元,主要用于我院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查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62,154.65元,主要用于我院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65.89元,主要用于我院工伤等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00个,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陆良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30000.00元,下降39.3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陆良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陆良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0元,下降2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0次,共计接待4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是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不断对公务接待费进行压缩。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陆良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6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20000.00元,下降42.8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120000.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减少的原因是:2026年未购入新的公务用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陆良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重点项目为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1.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2.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健全经费保障、科技装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后勤保障服务“四位一体”检务保障格局,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夯实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物质基础。3.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部署,建立完善有利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检察经费保障体制,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省级统管经费保障模式和办法。4.继续抓牢抓实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重点加强建立检察队伍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具体指标为供养部门人员数=65人;保安、保洁服务合格率≥95%;单位在职人员满意度≥97%。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结余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指人民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检察监督是检察机关以国家的名义,为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保护国家、社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依法行使检察监督权,对其它国家机关在诉讼程序中行使法律权力、被监督对象遵守法律和执行法律的情况进行查看、督促,以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法律制衡制度,对于保护公民合法诉讼权利起到重要作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陆良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53,074.7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5,149.10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陆良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723,860.73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曲靖市陆良县人民检察院部门资产总额9,079,651.81元,其中,流动资产3,620,385.25元,固定资产5,065,636.1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93,630.44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74,480.3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76,986.8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98,6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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