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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龙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5-08-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1.对马龙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马龙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及中共马龙区委的领导。

2.对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决定是否逮捕、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举报、控告、申诉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曲靖市人民检察院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9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的历史方位,立足“四大检察”职能,依法能动履职,服务全区大局,做实司法为民,深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以更优的检察业绩为开创新时代平安马龙建设新局面作出检察贡献。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切实把主题教育成效转化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落实请示报告制度,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新时代平安马龙建设履职尽责。对标省、市、区委全会部署,聚焦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跳出检察看检察”,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打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主动仗,依法严惩各类违法犯罪。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持续推进“杜鹃花”工作室品牌建设,更实推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综合运用各项检察职能,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共建美丽马龙。

三是坚持法律监督基本格局,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坚持“四大检察”内在统一于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刑事检察要聚焦刑事诉讼全过程监督,积极探索轻罪治理。民事检察要加大监督力度,实现有效监督。行政检察要重点加强行政诉讼监督,有序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公益诉讼检察要以可诉性持续提升办案精准性和规范性。

四是锻造过硬队伍,深耕厚植检察工作发展根基。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抓好“三个规定”落实,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深化党建业务融合品牌建设,夯实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持续推进管理方式创新,牢牢把握 “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鲜明履职特征,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01-11)

说明:1、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2、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收入合计10,128,769.5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70,890.31元,占总收入的88.57%;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157,879.20元,占总收入的11.43%。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98,279.33元,下降6.4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61,061.91元,下降12.3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较上年减少了一个大中型维修改造项目和一个听证室升级改造项目;其他收入增加562,782.58元,增长94.5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较上年度非同级财政拨款增加了706,279.20元的抚恤金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支出合计10,285,852.15元。其中:基本支出8,558,312.37元,占总支出的83.20%;项目支出1,727,539.78元,占总支出的16.8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62,514.64元,下降5.1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36,095.79元,增长10.8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我单位本年度正常晋升人数较上年增加,且有2人转正定级增加年终一次性奖金、年度考核奖和2024年度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奖发放;项目支出减少1,398,610.43元,下降44.7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第二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较上年减少,因此项目开展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558,312.3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558,067.51元,占基本支出的88.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00,244.86元,占基本支出的11.6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27,539.7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2024年第一批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项目经费906,665.40元,主要用于开展执法办案所需的专用材料费、差旅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支出。

2024年第二批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项目经费57,851.00元,主要用于开展执法办案所需的专用材料费支出。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经费547,124.98元,主要用于办公办案区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70,890.3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22%。与上年相比减少1,261,061.91元,下降12.32%,完成年初预算的114.8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7,621,140.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95%,完成年初预算的119.35%。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和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中产生的办案业务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考核奖及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奖励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1,448.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6%,完成年初预算的96.68%。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部分的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年初预算数为系统自动测算,与当地实际缴费基数、比例有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343,761.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3%,完成年初预算的81.11%。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部分的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基本医疗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类)支出年初预算数为系统自动测算,与当地实际缴费基数、比例有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44,5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6%,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7%。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部分的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类)支出年初预算数为系统自动测算,不包含年度清算中的年度考核奖、法警加班补贴部分。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4,400.00元,决算为96,314.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9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1,454.34元,增长28.6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7,400.00元,决算为94,524.9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8.14%,完成年初预算的68.8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000.00元,决算为1,79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86%,完成年初预算的2.3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6,879.34元,增长39.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425.00元,下降75.1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79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425.00元,下降75.1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4,400.00元,支出决算为96,314.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9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1,454.34元,增长28.6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7,400.00元,决算为94,524.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8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000.00元,决算为1,79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2%。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车辆普遍老旧,年初预算时预估进行大量维修,在实际使用中干警自觉爱护使用,减少了车辆运行维护支出;同时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公务接待对象非必要均安排在单位食堂吃自助餐,因此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6,879.34元,增长39.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425.00元,下降75.1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79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425.00元,下降75.1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本年度进行了公务用车车辆油卡充值;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本年度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公务接待对象非必要均安排在单位食堂吃自助餐。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2.购置车辆0辆。本年度无新增购置车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最高检考察组开展考察调研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年度无国(境)外公务接待事项。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0,444.84元,比上年减少2,316.26元,下降0.32%,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缩减了非必要的办公经费开支。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劳务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5,805,303.90元,其中,流动资产427,910.44元,固定资产4,385,282.5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992,110.89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08,796.1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08,617.4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5,280.2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7,82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7,452.2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7,828.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7,828.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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