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三是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四是对于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五是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六是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七是其他应当由陆良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办公室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4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1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3人(离休0人,退休23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6人。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 年,陆良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县委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坚持与大局同向、与发展同频、与人民同心,为保障和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1.筑牢政治忠诚,全力保障陆良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化平安陆良建设,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 237 件 337 人,起诉 548 件 715 人,其中,批捕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及涉毒犯罪 60 件 77 人,起诉 69 件 86 人,彰显生命不容践踏、犯罪必受严惩理念。全面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有效遏制黑恶势力滋长。积极参与网络治理批捕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14 件19 人,起诉 33 件 38 人,决不让网络空间成为“法外之3地”。精准护航经济行稳致远。注重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化“断卡”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信用卡诈骗、集资诈骗等各类金融违法犯罪,办理金融犯罪案件 3 件 3 人,电信网络诈骗相关案件 56 件 83 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主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深入鸿泰博、燃一厂、农商行等企业开展走访调研、开展专题法治讲座 15 次。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围绕交通运输、生产安全、生态保护等重点领域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 4 件,堵塞监管漏洞,推动治罪与治理有机结合。全面综合履职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针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发现的问题,向相关行政单位发出 5 份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切实从根源杜绝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发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 386 件轻微刑事案件作出不起诉处理,促成刑事和解 16 件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该程序办理案件 817 件982 人,适用率达 85.24%,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坚持人民至上,聚力办好检察为民实事
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更加坚实。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批捕 2 件 5 人,起诉 6 件 14 人。推动“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落地落实,运用调查磋商手段,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拆除妨碍河道行洪安全的非法建筑物,共同守护河道行洪安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更加全面。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23 件 29 人。坚持对未成年人犯4罪“宽容不纵容”,对罪行较轻、有悔改表现的附条件不起诉 13 人,对犯罪情节严重的起诉 18 人。依托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保护中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帮教 143 次,挽救“迷途少年回归正轨。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17 名检察官担任 20 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35场次,受众学生达到 3 万余人,帮助学生系好人生第一粒“法治扣子”。持续推动《在校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督导机制》落地落实,对陆良辖区内中小学开展校园安全督查 5次,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回应群众司法诉求更加有力。树立“办信就是办民生”理念刚性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116 件群众信访案件100%。
3.把握宪法定位,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巩固刑事检察监督优势。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前哨”作用,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 15 件 37人。严把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关,依法不批准逮捕 87 人、不起诉 434 人,追捕、追诉漏犯 7 人,追加漏罪 1 项,监督侦查机关立案、撤案 15 件,对侦查、审判活动中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 37 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陆良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收入合计15731296.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093293.98元,占总收入的95.94%;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638002.88元,占总收入的4.06%。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减少1240340.45元,下降7.3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56630.02元,下降4.17%;其他收入减少583710.43元,下降47.78%。主要原因是:1、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主要是人员减少,相应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减少。2、其他收入主要由地方财政拨款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根据当年离退休人员变动产生变化,如较上年减少退休人员一次性死亡抚恤金及丧葬费467055.6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陆良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支出合计15553471.03元。其中:基本支出12658104.68元,占总支出的81.38%;项目支出2895366.35元,占总支出的18.6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150719.15元,下降6.8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18866.19元,下降8.78%;项目支出增加68147.04元,增长2.41%;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应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原因是本年收到的司法救助金等尚未发放完成,预计下一年度进行发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陆良县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658104.6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583087.11元,占基本支出的91.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75017.57元,占基本支出的8.4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陆良县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95366.3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2024年度用于办案及业务装备经费项目经费支出2895366.35元,主要用于保障检察业务工作发生的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业务维修改造以及办公办案设备购置等方面的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陆良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94493.9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05%。与上年相比减少654692.02元,下降4.16%,完成年初预算的117.0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12862381.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21%,完成年初预算的125.06%。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发生的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业务维修改造以及办公办案设备购置等方面的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员减少,相应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导致预决算差异率较大。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73921.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9%,完成年初预算的88.55%。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社会保障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员减少,相应的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导致预决算差异率较大。
9.卫生健康(类)支出703596.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6%,完成年初预算的83.61%。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保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员减少,相应的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导致预决算差异率较大。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5459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4%,完成年初预算的83.3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员减少,相应的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导致预决算差异率较大。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0元,决算为54759.4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9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5804.96元,下降69.67%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000.00元,决算为41707.4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6.16%,完成年初预算的21.9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1305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3.84%,完成年初预算的21.7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1806.56元,下降66.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3998.40元,下降77.1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05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3998.40元,下降77.1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4759.4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9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5804.96元,下降69.6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000.00元,决算为41707.4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9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1305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75%。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缩减相关经费,故车辆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检察接待事务减少,故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1806.56元,下降66.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3998.40元,下降77.1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05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缩减相关经费,故车辆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检察接待事务减少,故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检察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察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陆良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5017.57元,比上年减少209865.38元,下降16.33%,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缩减相关经费。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证我院正常运行。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陆良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8405171.46元,其中,流动资产3768460.55元,固定资产4288649.3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48061.59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12336.5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33118.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0267.4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4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267.4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0267.4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附表18。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能作用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的实施。主要职责:一是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二是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三是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四是对于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五是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
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六是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