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按国家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能作用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能: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7个内设机构及1个派出机构,17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第九检察部、第十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财务装备部、案件管理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技术与信息部、检务督察部。1个派出机构为曲靖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24年末实有人员12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2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9人(离休0人,退休79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44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44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9人。
车辆编制27辆,在编实有车辆27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全力践行“六个走在全省前列”要求,各项检察工作在巩固中深化,在落实中发展,持续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办理各类案件19004件。围绕水污染治理、生态环保、未成年人保护等党委政府关心的重点问题深入调研分析,并向市委专报,促成在全市开展专项整治。对标“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要求,实干担当争先创优。珠江源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罪错未成年人教育矫治经验做法获最高检肯定。开展的“燃气工程安装费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专项”,被最高检表扬为护航民生民利优秀特色小专项。37个集体或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按照项目预算确定的时限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以高质效监督办案为主线,推动思想理念、工作机制、履职能力、办案质效取得新突破,努力推动全省检察机关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1.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本级)2024年度收入合计54744441.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624962.07元,占总收入的96.13%;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2119478.97元,占总收入的3.87%。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002900.19元,下降6.8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219927.61元,下降7.42%;其他收入增加217027.42元,增长11.41%。主要原因是:1、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了大中型维修改造项目经费收入。2、其他收入主要由地方财政拨款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根据当年离退休人员变动,较上年增加了退休人员一次性死亡抚恤金及丧葬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本级)2024年度支出合计55309385.08元。其中:基本支出44184730.36元,占总支出的79.89%;项目支出11124654.72元,占总支出的20.1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057024.22元,下降8.3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88929.14元,下降1.32%;项目支出减少4468095.08元,下降28.65%。主要原因是2023年进行的大中型维修改造项目,2023-2024年已陆续完工,2024年较上年减少了大中型维修改造项目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184730.3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237841.51元,占基本支出的86.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946888.85元,占基本支出的13.46%。公用经费与上年5169117.13元对比增加777771.72元,增加15.0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4年办公费、物业管理费较上年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124654.7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比上年支出15592749.8元减少了4468095.08元,同比下降28.65%。主要是因为2024年较上年减少了大中型维修改造项目经费支出。
2024年度用于办案及业务装备经费项目经费支出10894654.72元,主要用于保障检察业务工作发生的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业务维修改造以及办公办案设备购置等方面的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624962.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15%。与上年相比减少4542612.93元,下降7.95%,完成年初预算的123.92%。主要原因是2024年较上年减少了大中型维修改造项目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45104703.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71%,完成年初预算的132.0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和保障机关日常运行及业务办案项目的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专项业务工作的增加,相应的支出增加,导致预决算存在差异。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01336.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9%,完成年初预算的97.92%。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4年退休5人,根据实有在职人员缴纳社保,相应的社保缴费支出减少,导致预决算存在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42187.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8%,完成年初预算的78.77%。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费用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4年退休5人,根据实有在职人员缴纳医保,相应的医保缴费支出减少,导致预决算存在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76734.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2%,完成年初预算的93.48%。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4年退休5人,根据实有在职人员缴住房公积金,相应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减少,导致预决算存在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9000.00元,决算为497949.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5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12597.55元,下降29.9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89000.00元,决算为489299.7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8.26%,完成年初预算的83.0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8649.9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74%,完成年初预算的12.3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798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592.45元,下降1.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4205.10元,下降73.6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649.9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4205.10元,下降73.6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9000.00元,支出决算为497949.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5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12597.55元,下降29.9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89000.00元,决算为489299.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0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8649.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一般性公用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不断推进规范化经费管理。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1798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592.45元,下降1.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4205.10元,下降73.6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649.9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4205.10元,下降73.6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一般性公用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7辆。本年度保障刑事检察工作、刑执检察工作、民事检察工作、行政检察工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以及其他检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执法办案业务协作、执行任务、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工作中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68253.55元,比上年增加345552.42元,增长6.7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4年物业管理费较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方面。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本级)资产总额80717894.58元,其中,流动资产11604949.78元,固定资产64212327.5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900617.21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93023.7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60777.8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787.57平方米,账面原值156989.16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5988.7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56033.3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0226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53766.3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67331.0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76119.02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18。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相关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院(款):反映人民检察院事务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检察院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检察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机关服务(项):反映检察院提供后勤服务的机关服务中心支出。
4.“两房”建设(项):反映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支出。
5.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6.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业务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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