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曲靖市富源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富源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曲靖市富源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曲靖市富源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富源县人民检察院的主要任务是在富源县委、政府和上级院的领导下,依法履行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职能”涵盖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业务、职务犯罪检察业务、经济犯罪检察业务、刑事执行和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检察业务、民事检察业务、行政检察业务、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控告申诉检察业务“十大检察业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富源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采取“5+1+2”模式。其中检察业务部门5个: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门1个;非业务部门2个:办公室、政治部。
(三)重点工作概述
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富源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紧紧围绕“检察工作现代化”主线,锚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各项检察工作在巩固中深化,在落实中发展。
1、践行检察使命,维护稳定促进发展
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做实“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护航绿美乡村建设;深度融入市域社会治理。
2、传递检察温度,护航民生回应关切
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提升法治宣传工作实效;深入推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3、坚守检察初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精准做强民事检察;倾力做实行政检察;稳固做好公益诉讼检察。
4、注重品牌赋能,高标准锻造检察铁军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化全面从严治检;加强专业素能建设;数字检察赋能提质增效;主动接受监督制约。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4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车辆编制9辆,实有车辆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631,834.5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960,034.53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671,80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06,889.20元,下降2.71%,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减少了294,889.20元,人员比去年减少,工资及工资性费用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960,034.53元,其中:本年收入12,960,034.53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960,034.5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94,889.20元,下降2.22%,主要原因分析:人员比去年减少,工资及工资性费用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631,834.5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960,034.53元,其中:基本支出12,160,034.53元,与上年对比与上年对比减少294,889.20元,下降2.37%,主要原因分析:由于2025年在职人员减少1人,相应的工资及工资性费用减少。项目支出8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持平。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及上年项目支出预算均为800,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9,596,814.36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800,000.00元,主要用于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46,794.80元,主要用于检察院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60.88元,主要用于我院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31,975.13元,主要用于检察院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47,584.18元,主要用于检察院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556.00元,主要用于检察院的其他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807,949.18元,主要用于检察院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支。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00个,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富源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04,500.00元,较上年减少29,000.00元,下降6.6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富源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富源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6,000.00元,较上年减少28,500.00元,下降44.1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0次,共计接待360人次。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的原因是:我院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断对公务接待费进行压缩。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富源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68,50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元,下降0.1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8,50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元,下降0.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一样的原因是:由于我院2025年按照审批程序报废一辆执法执勤用车,同时新购置一辆执法执勤用车,因此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12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的原因是:2025年我院继续加大厉行节约力度,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曲靖市富源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无重点项目。2025年总体绩效目标如下:
1.全面构建“四大检察”为主要内容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体系,平衡发展各项法律监督职能,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促进庭审公平。严厉打击犯罪,突出打击黑恶势力;高质量办理各类案件,以质量和效果并重理念引领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提升。具体目标为:刑事案件公诉程序合法率=100%;刑事案件超期办案数=0件; 全市公益诉讼案件立案数>=100件;对监狱监管覆盖面=100%;民事监督案件听证公开数>=10件;检察工作报告人代会通过率=100%。
2.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完善专业培训机制,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分层分类开展技能培训,完善检察人员专业能力专业素养提升体系,提高培训对象综合能力,有效提升检察官办案质量意识、效率意识和责任意识;科学设置检察保障机制,按时发放法警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和聘用制书记员补助,充实专业力量,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深化后勤服务改革,最大限度提高服务保障效能,最大限度满足干警合理需求。具体目标为:培训计划完成率≥90%;业务部门对司法警察配合工作情况的满意率=100%。
3.积极参与和创新社会治理,提升社会影响力。提高司法公信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积极办理公益性诉讼案件,全市公益诉讼案件立案数>=100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确保司法救助经费兑现达100%,提升社会影响力;深入推进阳光司法,规范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逐步提高人民监督员监督覆盖面,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每年特约检察员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100%;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警示教育活动,结合办案开展预防宣传,创新宣传方式,逐步提升检察信息网上公开和法律公文公开,提升检察新闻宣传传播力,公益诉讼每年至少进行1次法治宣传,每年举行校园法治讲座数≥50场;及时处理来信来访案件,群众来信答复及时率=100%,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结余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指人民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富源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50,000.00元,与上年对比与上年对比减少11,500.00元,下降1.08%。主要原因分析:我院将进一步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加大厉行节约力度,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曲靖市富源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0,937,757.22元,其中,流动资产726,716.11元,固定资产10,104,955.0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6,028.35元,其他资产40,057.73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52,599.7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98,873.2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600.00平方米,账面原值210,80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81,8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73项,账面原值1,088,029.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