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人民检察院通过办案活动,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运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以大局为要,倾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中依法能动履职,立足检察职责与使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二是以民生为本,聚力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以“如我在诉”的思维换位思考,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小事”,让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成色更足。三是以主责为业,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四是以政治为基,全面锻造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常态化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着力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宣威市人民检察院共设立9个内设机构,其中6个检察业务部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1个综合业务部;2个司法行政部:办公室、政治部。原3个派驻检察室维持不变,驻院纪检组不计入内设机构。
宣威市人民检察院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宣威市人民检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宣威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1人。其中:行政编制7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7人(离休0人,退休37人)。
年末其他人员28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8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1、曲靖市宣威市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2、曲靖市宣威市人民检察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宣威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2675.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39.55万元,占总收入的94.9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36.03万元,占总收入的5.0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4.78万元,下降1.6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35万元,增长0.0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47.13万元,下降25.73%。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2023年我院新招录了人员增加了工资及工资性费用,因此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对比2022年减少了县级财政拨入死亡抚恤金,因此2023年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宣威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2641.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5.09万元,占总支出的82.35%;项目支出466.24万元,占总支出的17.6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3.64万元,下降2.7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8.01万元,增长1.78%;项目支出减少111.65万元,下降19.3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进行了听证室项目建设,2023年无类似信息化项目建设,所以2023年项目支出减少;二是2023年对比2022年服装由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统一配备,导致2023年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宣威市人民检察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75.0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57.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7.6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宣威市人民检察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66.2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为印刷费8.0万元、邮电费9.37万元、差旅费45.40万元、维修(护)费96.35万元、培训费为34.98万元、劳务费27.41万元、委托业务费51.7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0.55万元、物业管理费20.46万元、专用材料费36.85万元等。开展工作情况为2023年,宣威市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扎实推进主题教育,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作出积极贡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宣威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39.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15%。与上年相比增加2.35万元,增长0.09%,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招录5名公务员,导致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总额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2138.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22%。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项目的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4.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1%。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9.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3%。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保费用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8.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42万元,决算为36.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50万元,决算为3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3.31%,完成年初预算的95.2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92万元,决算为6.0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69%,完成年初预算的67.3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0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宣威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42万元,支出决算为36.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50万元,决算为3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92万元,决算为6.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3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车辆费用开支,车辆实行定点修理、定点加油制度;根据《宣威市人民检察院内控管理制度汇编》规定对支出层层审批,规范报销程序,压缩、降低、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69万元,下降9.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82万元,下降2.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87万元,下降32.3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履行公务接待审批手续,压缩、降低、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0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执法办案业务协作、执行任务、业务宣传、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工作中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宣威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7.58万元,比上年增加24.65万元,增长12.78%,主要原因是由于车辆、设施等老旧导致维修(护)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交通费等方面。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宣威市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872.8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4.83万元,固定资产1624.44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68.14万元(净值),其他资产5.45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8.8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4.6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3.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8.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5.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已曲靖市人民检察院统一在省财政厅网站、省检察院网站进行公开。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见附表13-18)。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院(款):反映人民检察院事务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检察院的基本支出。
2.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批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3.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院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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