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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4-08-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检察院担负着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责,具体涵盖了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业务、职务犯罪检察业务、经济金融犯罪检察业务、刑事执行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检察业务、民事检察业务、行政检察业务、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控告申诉检察业务等“十大业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党建引领铸忠魂。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年开展各类政治轮训4200余人次,领导干部上党课4次,主动向区委、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大案件15次;把意识形态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相融,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发布信息174篇,被人民网、云南网、云南法制报等主流媒体采用38篇;严格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年无违纪违法被立案被查处的干警

二是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强化以政治安全、人民安全、经济安全为基础的办案导向,全力维护沾益社会和谐稳定。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制发医疗卫生、生态环境等行业领域治理检察建议7份;起诉涉枪赌毒、盗抢骗、行凶滋事等危害安定犯罪65人,起诉危险作业、重大劳动安全事故、制售伪劣油品等安全生产犯罪25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起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169人;打击跨境犯罪,起诉偷越国境、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犯罪51人,筑牢国门边境安全屏障;构“全链条反诈、全行业阻诈、全社会防诈”的电信网络诈骗惩防体系,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24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109人。

三是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完善监检衔接机制,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办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12推进行贿受贿一起查,起诉受贿犯罪、行贿犯罪8人,核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问题线索2件;以案为鉴,聚焦重点行业和领域制发检察建议1;注重巩固拓展反腐倡廉治理成效,聚焦思想源头,延伸教育链条,开“靶向式”预防职务犯罪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开展释法答疑,开展住建、金融、农业等领域普法专题讲座4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党员干部及案发单位等人员700余人观摩6场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着力营造崇法尚廉、知法守法的浓厚社会氛围,共同推动清廉沾益建设。

四是融合履职惠民生。聚焦食品药品安全、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司法救助等领域监督,运用“支持起诉+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办案模式,以“如我在诉”实现全方位守护。起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销售假药等犯罪38人,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646200元的杨某依法逮捕;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件;支持民事诉讼并帮助158名农民工成功追讨欠薪293万元,帮助3名智力障碍人士追讨拖欠8年之久的工资17万元;主动将司法救助工作融入服务乡村振兴大局,对因案致使生活陷入困境的16名刑事被害人及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15.5万元,救助了因案致困的退役军人董某某、孙某某故意杀人案中被害人的3名未成年子女、残疾困难妇女米某等14户家庭,把检察温情传递至百姓心间。

五是实质化解促和谐。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贯穿于检察履职全过程,实现检察办案、矛盾化解、社会治理融合推进,让人民群众期盼的案结事了落地落实。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对理的来信来访37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在法定时间3个月内办结37件,省市检察院电话回访满意率为100%;传承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运用“上门走访、带案下访、案结回访、普法问访”等四访工作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对邻里纠纷等引发的轻伤害案件促成刑事和解15件次、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13件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参与公开证评议案件118件次。办理的“监督律师违规风险代理案被最检评为典型案办理詹某申请立案监督”控告案被云南省检察院评为示范引领典型案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检察院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办公室、政治部、纪检组、花山检察室。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检察院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检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

年末其他人员2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3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9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1.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2.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检察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1516.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1.67万元,占总收入的97.0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5.23万元,占总收入的2.9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4.14元,下降4.0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4.87元,下降4.84%;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增加10.73万元,增长31.10%。主要原因2023年有2名干部退休,1名干部调出导致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1512.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4.04万元,占总支出的72.35%;项目支出418.15万元,占总支出的27.6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0.86万元,下降3.2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2.54万元,下降2.10%;项目支出减少73.40万元,下降14.93%;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2023年有2名干部退休,1名干部调出导致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检察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94.0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56.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7.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60%。人均公用支出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8.1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机房升级改造、工作区维修维护、政治轮训、办公设备购置等方面的支出,项目开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高质效司法办案服务保障沾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1.67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32%。与上年相比减少74.87万元,下降4.84%,主要原因2023年有2名干部退休,1名干部调出导致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259.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60%主要用于员工资、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项目的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4.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1%。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6.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3%。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保费用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1.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6%。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9万元,决算为17.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9万元,决算为14.9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6.67%,完成年初预算的65.2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决算为2.3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3.33%,完成年初预算的23.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3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9万元,决算为17.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22.9万元,决算为14.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2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10.00万元,决算为2.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倡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支出;严格控制车辆费用开支,车辆实行定点修理、定点加油制度;根据《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检察院内控管理制度汇编》规定对支出层层审批,规范报销程序,压缩、降低、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6.28万元,下降48.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12.00万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26万元,下降64.9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倡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支出;严格控制车辆费用开支,车辆实行定点修理、定点加油制度;根据《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检察院内控管理制度汇编》规定对支出层层审批,规范报销程序,压缩、降低、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察业务调研、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93万元,比上年增加4.87万元,增长4.77%,主要原因分析是工作区维修维护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水电费、书籍报刊费等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088.5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69万元,固定资产1061.8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4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1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4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38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3.38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已曲靖市人民检察院统一在省财政厅网站、省检察院网站进行公开。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附表19)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院(款):反映人民检察院事务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检察院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检察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机关服务(项):反映检察院提供后勤服务的机关服务中心支出。

4两房建设(项):反映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支出。

5.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批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6.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院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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