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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公开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预算公开(本级)
时间:2024-02-08


附件1


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1.对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及中共曲靖市委的领导。

2.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3.对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决定是否逮捕、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工作。

6.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7.对基层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错误的判决或裁定,依法提请省人民检察院抗诉。

8.对下级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9.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举报、控告、申诉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并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的举报工作。

10.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负责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负责全市检察机关对检察环节中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

11.制定全市检察工作的细则和规定,指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的理论研究工作。

12.负责其他应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7个内设机构1个派出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第九检察部、第十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案件管理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技术与信息部、检务督察部、财务装备部曲靖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

所属单位0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面强化政治引领,凝聚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以主题教育为契机,持续加强政治建设,提升履职能力,促进实干担当,推动创新发展。

2.主动融入中心大局,维安护稳服务发展。牢记“国之大者”,聚焦全市中心工作,围绕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三年行动,能动履职维护安全稳定、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3.努力提升监督质效,切实维护公平正义。紧扣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根本职责,在强化法律监督工作中务求实效。

4.深度参与社会治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坚持抓末端治已病与抓前端治未病相结合,“治罪”与“治理”并重。

5.践行为民司法宗旨,用心办好民生实事。不断厚植检察为民情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检察环节的法治获得感、体验感更好更真切。

6.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围绕高质量发展的时代主题,及时转变理念,提升法律监督素能,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赋能增效。一是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0人,其中:行政编制132,工勤人员编制8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3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3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77人。

车辆编制26辆,实有车辆2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0,065,469.0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2,465,469.05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7,60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734,934.99元,增长3.59%,主要原因。主要原因:2024年省本级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有所增加二是2024年人员有所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2,465,469.05元,其中:本年收入41,646,436.32元,上年结转收入819,032.73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1,646,436.3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084,934.99元,增长7.83%,主要原因2024年省本级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有所增加二是2024年人员有所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0,065,469.0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2,465,469.05元,其中:基本支出40,161,436.3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13,027.38元,增长6.96%,主要原因2024年人员有所增加;项目支出2,304,032.7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71,907.61元,增长25.76%,主要原因2024年省本级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有所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31,859,034.66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2,304,032.73元,主要用于院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95,135.84元,主要用于院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023.65元,主要用于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412,155.73元,主要用于院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123,565.49元,主要用于院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6,924.00元,主要用于院的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542,596.95元,主要用于院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支。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59,000.00元,较上年减少186,000.00,下降22.0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0,00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0元,下降6.6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93次,共计接待930人次。

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的原因是:我院积极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断对公务接待费进行压缩。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89,000.00元,较上年减少181,000.00元,下降23.5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180,0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9,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元,下降0.1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6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的原因:一是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压缩公务用车购运行维护费;二是2024公务用车购置数比上年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无重点项目。2024年总体绩效目标如下:

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依法能动履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努力为曲靖沿着更高层次更高质量的轨道跨越前行提供坚强的检察保障。

1.牢记政治机关的根本属性,筑牢绝对忠诚品格。持续深学细悟、真信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夯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确保全市检察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落实请示报告制度,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2.牢记服务大局的职责使命,提升推动发展成效。认真学习领会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聚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依法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推动更高水平平安曲靖建设。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不断升级检察履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成效。切实增强检察建议刚性,更加有效服务社会治理。加强生态环境检察保护,助力提升生态环境建设水平。

3.牢记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努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刑事检察注重推动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加强和改进批捕、起诉和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工作。民事检察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实现有效监督。行政检察不断强化履职,实现有力监督。公益诉讼检察更加突出精准性、规范性。

4.牢记人民至上的根本宗旨,增进群众民生福祉。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进一步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民事和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常态化抓好守护食药安全、支持起诉、司法救助、老弱妇幼残权益司法保护等检察为民实事,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温度。

5.牢记严管厚爱的长远之计,锻造过硬检察队伍。围绕自身高质量发展要求,努力锻造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珠源检察铁军。保持严的主基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注重培养专业性检察人才,抓好专门检察人才引进、培养、激励等工作。坚持科学业绩考评机制引领,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结余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指人民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079,830.3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2,356.22元,主要原因分析:由于人员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83,672,818.37元,其中,流动资产10,926,367.42元,固定资产65,773,105.3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764,927.19元,其他资产2,208,418.37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877,965.7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4,694.5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76,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58项,账面原值1,849,547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200元;资产使用收入55,799.7元,其中出租资产787.57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55,799.7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2024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