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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公开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本级)2023年预算公开
时间:2023-02-01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1.对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及中共曲靖市委的领导。

2.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3.对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决定是否逮捕、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工作。

6.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7.对基层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错误的判决或裁定,依法提请省人民检察院抗诉。

8.对下级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9.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举报、控告、申诉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并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的举报工作。

10.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负责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负责全市检察机关对检察环节中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

11.制定全市检察工作的细则和规定,指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的理论研究工作。

12.负责其他应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政治部、纪检监察、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第九检察部、第十检察部、财务装备部、机关党委、案件管理办公室。

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开局之年。我们将聚焦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战略规划和具体部署,找准依法能动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胸怀“国之大者”,坚持人民至上,不断更新理念、转变作风、狠抓落实,以高质量的法律监督工作,更好服务保障曲靖现代化建设、更好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好服务保障全市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奋力谱写新时代新征程曲靖检察新篇章!

一是努力在政治建设上有新提升。我们将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更加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业务问题,在司法办案中落实和维护党的领导。

二是努力在服务大局上有新作为。我们将立足曲靖四大目标定位,聚焦建设云南副中心城市,紧扣制约曲靖高质量发展突出问题中的法治保障短板,不断提升检察履职质效,持续服务保障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法治政府建设、社会公共利益,做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三是努力在法律监督上有新突破。我们将结合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委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等决策部署,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促使检察工作破难题、开新局,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取得新成效,促进法律监督工作实现新发展。

四是努力在检察为民上有新举措。我们将从办好每一起“小案”入手,守护千家万户的美好生活。依法从严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危害安全生产等犯罪,切实增进民生福祉。抓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等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五是努力在队伍建设上有新成效。我们将以强烈的自我革命精神,认真落实“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鼓励担当作为。落实上下级检察机关监督管理、政治督察、错案责任追究等自我监督机制,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发展。更加注重科学管理,深化检察业绩考评工作。以培养复合型、专家型检察人才为目标,精准开展教育培养,强化教育培训成果与司法实践需求的适配性。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0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7人,其中:行政编制129人,工勤人员编制8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2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2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5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73人。

车辆编制27辆,实有车辆2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8,330,534.0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8,792,339.52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7,300,0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1,650,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8,049,365.94元,降幅14.28%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比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9,380,534.06元,其中:本年收入38,792,339.52元,上年结转收入588,194.54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792,339.5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7,483,465.94元,15.97%主要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从严控制机关行政运行成本,厉行节约,一般性公用支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8,330,534.0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9,380,534.06元,其中:基本支出37,548,408.9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837,908.94元,增幅18.4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3年人员工资增加;二是聘用制书记员经费纳入基本支出管理,致使基本支出经费增加,项目支出经费减少。项目支出1,832,125.1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345,974.88元,降幅86.1%,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大中型修缮、信息化建设、基本建设的项目资金由省院统一编报;是聘用制书记员经费纳入基本支出管理。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29,778,430.76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1,285,000.00元,主要用于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59,648.64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4,825.47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091,556.3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008,880.35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3,998元,主要用于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500,000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支。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45,000元,较上年减少9,100.00元,下降1.0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5,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元,下降6.2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960次,共计接待9,6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我院积极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断对公务接待费进行压缩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70,000元,较上年减少4,100元,下降0.5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80,000元,较上年增加180,000.00元,增加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0,000元,较上年减少184,100元,下降23.78%2023年拟报废公务用车1辆,新增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7辆。

增减变化原因:一是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压缩公务用车购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曲靖市检察机关2023年无重点项目。2023年总体绩效目标如下:

1.全面构建“四大检察”为主要内容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体系,平衡发展各项法律监督职能,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促进庭审公平。严厉打击犯罪,突出打击黑恶势力;高质量办理各类案件,以质量和效果并重理念引领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提升。

2.以提高检察保障水平为中心,优化检察业务管理,提升社会服务水平。强化科技装备,保障加强检察业务装备建设,强化基础设施保障为着力点,适应检察事业发展需要,完善检察机关司法办案设施体系,及时完成两房建设,有效化解两房建设债务;全面提升检察保障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建立健全以检察保障信息系统为重点的智慧检察保障体系,促进检察业务管理规范化,提升办案质效,通过高效网上办案,降低司法办案成本,缩短案件办理周期,为人民群众参与法律监督提供便利条件。

3.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完善专业培训机制,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分层分类开展技能培训,完善检察人员专业能力专业素养提升体系,提高培训对象综合能力,有效提升检察官办案质量意识、效率意识和责任意识;科学设置检察保障机制,按时发放法警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和聘用制书记员补助,充实专业力量,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深化后勤服务改革,最大限度提高服务保障效能,最大限度满足干警合理需求。

4.积极参与和创新社会治理,提升社会影响力。提高司法公信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积极办理公益性诉讼案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提升社会影响力;深入推进阳光司法,规范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逐步提高人民监督员监督覆盖面,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警示教育活动,结合办案开展预防宣传,创新宣传方式,逐步提升检察信息网上公开和法律公文公开,提升检察新闻宣传传播力,及时处理来信来访案件,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5.加快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任务落实。完成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优化职能配置;完善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制度,推行入额人选社会公示制度,严格控制检察官员员额比例,完善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措施。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结余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指人民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人民检察院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人民检察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机关服务(项):反映人民检察院提供后勤服务的机关服务中心支出。

4.“两房”建设(项):反映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支出。

5.事业运行(项):反映人民检察院下属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7.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民检察院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887474.1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825.87元,主要原因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曲靖市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96,550,784.15元,其中,流动资产13,258,781.75元,固定资产65,698,410.8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783,449.43元,其他资产12,810,142.16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614,454.4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73,178.9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548,346.52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41,797.49元,其中出租资产508.19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41,797.49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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