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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决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3-08-23

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能作用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能: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会泽县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坚守初心、践行使命,时刻保证检察工作与会泽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融入、积极服务更高水平的平安会泽、法治会泽建设,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推进、扎实开展。

1.立足执法办案,以精准监督的法治追求践行检察使命。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93263人,提起公诉538658人。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办理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严厉打击危害社会安定的“黄赌毒”“盗抢骗”等违法犯罪;从严惩治开设赌场犯罪;对毒品违法犯罪“零容忍”,起诉22人;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5件、撤案8件,追诉漏犯6人、追诉漏罪4件。强化审判监督,办理了杨某某猥亵儿童、张某某贩卖毒品等刑事抗诉案件。抓实刑事执行监督,全面加强对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和监管活动的监督,提出收监执行检察建议12件,均已收监执行刑罚。做实控告申诉监督,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件,息诉2件,息诉率达100%

坚持精准监督原则,针对林业、土地、水源、交通等领域,提出检察建议23件。深入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持续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助力农民工讨薪等专项活动,办理行政争议化解案件4件,协助199位农民工追回欠薪203万余元,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坚持把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的目的作为最佳途径,积极开展快递行业疫情防控、快递安全的专项监督行动,共筑寄递安全“防火墙”;对城区多个住宅小区消防安全进行排查,有效筑牢安全生产“生命线”。在办理电捕蚯蚓案中,与林草、公安等部门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土壤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实效。

2.能动履职助推依法治县,有效服务发展大局。

结合县委、县政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的难点问题,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1件,向县林业和草原局发出曲靖市首例涉野生动物保护设置禁猎区、禁猎期的检察建议,促进会泽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切实提升认罪认罚案件质效;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助推溯源治理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稳步推进矛盾风险大排查大化解。加大排查化解涉稳风险隐患力度,开展专项督查57次,以推动保安全、维稳定、促和谐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地。推进矛盾多元化解,严格落实“三到位一处理”工作要求,畅通信访渠道,提升服务水平,用心用情做好接访工作,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实现所有来信来访七日内程序性答复和三个月内结果答复率“双百分百”。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彰显检察担当。

防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强化精准打击、精确服务,帮助老年群体守好“养老钱”。开展整治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加强反诈宣传提升老年人防骗能力,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县教体局等开展养老诈骗专项整治宣传10次。在打击养老诈骗犯罪的同时,向相关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溯源治理。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治建并举服务会泽营商环境建设,为县域企业合规守法经营、防范法律风险提供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常态化开展涉企“挂案”清理工作,积极稳妥开展企业合规改革工作,整体协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

3.狠抓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坚持政治建检,业务强检,从严治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等要求,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落实好层级责任,形成责任传导、各方用力的局面。强化内部监督,深入开展检务督查,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检务公开机制,全面提升检察监督质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检察院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检察院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6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12辆,在编实有车辆1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1、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2、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检察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收入合计21345540.7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457316.70元,占总收入的95.84%;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88224.04元,占总收入的4.1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30398.20,下降2.4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26803.11,下降2.97%上级补助收入0无变化事业收入0无变化经营收入0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96404.91增长12.18%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了项目经费的办案业务装备经费拨款;二是其他收入增加是新增了退休人员工资拨款及司法救助经费拨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支出合计21548661.72元。其中:基本支出17232604.08,占总支出的79.97%项目支出4316057.64,占总支出的20.0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69739.17元,下降0.7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91698.58增长4.18%项目支出减少861437.75,下降16.64%上缴上级支出0无变化经营支出0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无变化。主要原因:1.基本支出增加是由于新增了新录用人员及退休人员的工资性经费支出;2.项目支出减少是由于办案业务装备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检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232604.0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173757.74元,占基本支出的88.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58846.34元,占基本支出的11.95%。人均公用经费支出3540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检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16057.6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服装经费支出40700.00元;司法业务经费支出320000.00元;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支出1056000.00元;2022年度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补助经费支出49000.00元;2022年检察系统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支出350000.002022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支出1510300.00元;2022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支出907390.00元;其他办案业务经费支出81467.64元;其他办案装备经费支出1200.00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及执法办案、开展法制宣传中发生的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支出,以及办案设备及办案信息网络软件购置更新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457316.7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94%与上年相比减少626803.11元,下降2.97%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经费的办案业务装备购置及办案网络信息化建设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17572388.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90%。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运行费用,履行检察职能所需的支出和为完成各项检察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其中:行政运行13338998.86元,检察监督350000.00元,其他检察支出3883390.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31322.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3%。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37622.91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3700.00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740806.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2%。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508859.3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0944.65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02.91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101279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5%。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1012798.00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21500.00支出决算为484517.67完成年初预算的77.96%。其中因公出国费支出决算0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119800.00占总支出决算的24.7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95717.67占总支出决算的61.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9000.00占总支出决算的14.2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9000.00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21500.00元,支出决算为484517.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119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95717.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9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49%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接待范围及人数规定,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支出;二是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实行车辆统一维修保养、定点修理、定点加油制度,严格控制车辆运行维护成本。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97505.99增长25.19%。其中因公出国费支出决算0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19800.00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460.01下降1.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834.00下降20.5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院原有一辆执法执勤车辆超年限使用多年,车辆老化,维护成本高,安全隐患严重,经批准报废后,于2022年新购置执法执勤车辆一辆,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我院原有一辆执法执勤车辆超年限使用多年,车辆老化,维护成本高,安全隐患严重,经批准报废后,于2022年新购置执法执勤车辆一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开展本年度刑事检察工作、民事检察工作、行政检察工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以及其他检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法办案业务协作、执行任务、业务宣传、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工作中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27925.00元,减少2475.00元,下降0.14%,主要原因:厉行节约,落实节能减排措施,降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等方面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46366996.76元,其中,流动资产2934338.77元,固定资产43288004.9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44653.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30379.0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53235.8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13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80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3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8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49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已由曲靖市人民检察院统一在省财政网站、省检察院网站进行公开。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9)。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院(款):反映人民检察院事务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检察院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检察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机关服务(项):反映检察院提供后勤服务的机关服务中心支出。

4.“两房”建设(项):反映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支出。

5.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批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6.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院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