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曲靖市人民检察院>预决算公开
预决算公开
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预算公开
时间:2023-02-01


附件1


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津监督机关,会泽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是领导全院干警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执行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方针,部署全院检察工作任务;依法对全县的刑事犯罪案件进行审查并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依法对全县的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依法对刑罚的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依法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提请抗诉;依法对案件痕迹、物证、人身伤亡、印文图章和财务等进行检验、鉴定、审查;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控告、申诉、举报,承办检察机关管辖的刑事赔偿案件;负责全县检察环节中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检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其他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检察院共设8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会泽县人民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为主题,切实践行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要求,担使命、强监督、创佳绩,全力深耕主责主业,用心服务中心大局,努力提升监督质效,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会泽新画卷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

以更高站位融入大局服务发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找准、对接依法能动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高质量检察服务。切实担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检察使命,加强企业合法权益集中统一保护。持续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共建美丽会泽。继续在反腐败斗争大局中发挥好检察作用,助力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以更实举措维护稳定保障民生。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工作,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对养老诈骗、电信网络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保持打击力度不减、防范力度不降。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化未成年人司法的双向、综合、全面保护。严格落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将释法说理、矛盾化解积极主动地落实在检察办案的各个环节,让人民群众更加直观地感受检察温度。

以更优理念聚焦主业强化监督。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在平安会泽、法治会泽建设中,担责履责尽责,发挥应有作用。努力破解短板弱项问题,着力完善“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相互支撑、融合发展的法律监督工作格局,进一步抓牢核心数据提升,抓住重点案件办理,抓严执法办案规范。积极探索监督办案新领域,在促进办案提质、延伸办案效果上下功夫,努力办成一批有重大影响、有良好效果、有典型意义的案件。

以更严标准锤炼队伍夯实基础。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一体加强检察机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持续巩固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着力整治顽瘴痼疾。加强内部监督制约,规范司法行为,确保队伍清廉。坚持人才强检,深入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加强专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61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5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车辆编制12辆,实有车辆1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9,131,868.7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961,868.76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050,000.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1,12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943,268.76元,增加5.19%,主要原因分析:因在职人员调增了工资,工资性经费增加;增加了执法办案补助经费收入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961,868.76元,其中:本年收入15,966,652.76元,上年结转收入995,216.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966,652.7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423,268.76元,增加9.16%,主要原因分析:因在职人员调增了工资,工资性经费增加;上年结转收入增加,故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131,868.7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961,868.76元,其中:基本支出15,948,158.7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74,058.76元,增加19.2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在职人员调增了工资,加之20228月增加新录用在职人员4人,工资性经费增加;二是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1,056,000.00)由项目支出调整至基本支出中;三是结转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工资性缴费经费结转数增加,致使2023年基本支出预算总支出数增幅较大。项目支出1,013,71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02,990.00元,减少28.4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服装项目经费由省级人民检察院统筹预算;二是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由项目支出调整至基本支出,故项目经费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12,135,374.60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1,013,710.00元,主要用于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查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38,751.33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657.36元,主要用于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669,082.19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63,369.28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1,918.00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大病补充险、工伤保险等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101,006.00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9,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69,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67,000.00元,较上年减少254,500.00元,下降40.9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5,000.00元,较上年减少64,000.00元,下降49.6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6次,共计接待114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接待范围及接待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02,000.00元,较上年减少190,500.00元,下降38.6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120,0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2,000.00元,较上年减少70,500.00元,下降18.9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增减变化原因:一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实行车辆统一维修保养,严格控制车辆运行维护成本;二是2023年我院无新增购置公务用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我院无重点项目。2023年总体绩效目标如下:

一是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二是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保证确定刑量刑建议、量刑建议采纳率、认罪认罚适用率在指标规定的范围内。认罪认罚适用率达到70%

三是强化诉讼监督,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办理审查逮捕、不捕复议、复核案件和审查起诉案件中,遵守办案要求和规范,实现公诉案件有罪判决率100%,全面提高办案质量。

四是立足执法办案,深入化解社会矛盾,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做好控告申诉案件息诉息访工作。控告申诉七日内答复率达到98%,刑事申诉案件息诉率提升。

五是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各类犯罪,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法治进校园、法治进社区等系列活动,强化辖区内未成年人法治意识。社会调查率达到90%,未成年犯罪帮教率达到100%

六是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指人民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人民检察院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人民检察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机关服务(项):反映人民检察院提供后勤服务的机关服务中心支出。

4、“两房”建设(项):反映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支出。

5、事业运行(项):反映人民检察院下属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7、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民检察院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939,053.7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5,353.72元,主要原因分析:20228月我院新录用在职人员4人,故2023年公用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检察院部门资产总额29,190,939.75元,其中,流动资产2,934,338.77元,固定资产26,138,086.3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18,514.59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83,660.2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48,213.6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说明:2022年度预算公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时,我院资产总额为45,936,600.00元,其中:流动资产3,476,700.00元,固定资产42,334,800.00元,无形资产125,100.00元。按照当时公开要求,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均为资产原值,未扣减累计折旧数和累计摊销数。截至20211231日,我院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数为15,748,500.00元,无形资产累计摊销数为13,500.00元,扣减折旧数和摊销数后,固定资产净值为26,586,300.00元,无形资产净值为111,600.00元。以固定资产净值和无形资产净值口径计算,截至20211231日,我院资产总额为30,174,600.00元(即流动资产3,476,700.00+固定资产净值26,586,300.00+无形资产净值111,600.00元)。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