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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宣威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预算公开
时间:2023-02-01


附件1


曲靖市宣威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宣威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曲靖市宣威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曲靖市宣威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人民检察院通过办案活动,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运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二)机构设置情况

设立9个内设机构,其中6个检察业务: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1个综合业务部2个司法行政部:办公室、政治部。3个派驻检察室维持不变,驻院纪检组不计入内设机构。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市人民检察院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提升“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努力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宣威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一,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始终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宪法定位,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更强法律监督助力全面依法治国。

第二,以服务宣威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提升履职能动性。自觉主动融入全市工作大局,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加大惩治和预防网络诈骗犯罪力度,依法打击金融领域新类型犯罪,积极推动企业合规改革。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严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活动,持续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检察为民实事,助力乡村振兴。

第三,以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抓手,提高监督能力水平。强化法律监督,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高质量发展。持续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积极与有关部门建立案件信息共享、线索双向移送衔接机制,强化虚假诉讼监督。抓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开展行政检察类案监督。持续开展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第四,以深化检察队伍素能建设为保障,增强干警政治定力。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不断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加强融为一体的政治和业务建设。坚持严管厚爱,强化检务监督,深入整治“四风”,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细化检察人才培养计划,教育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从严从实锤炼过硬队伍,努力锻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5人,其中:行政编制7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7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9人。

车辆编制9辆,实有车辆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1,580,307.3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120,307.31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30,000.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1,33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077,207.31,主要原因分析:其他单位拨入款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120,307.31元,其中:本年收入19,835,059.30元,上年结转收入285,248.01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835,059.3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637,607.31,主要原因分析:由于对比2022年新招录公务员5名,人员工资、保险及公用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部门预算总支出21,580,307.3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0,120,307.31元,其中:基本支出19,594,807.3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05,007.3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3年人员工资增加,二是聘用制书记员经费纳入基本支出管理,致使基本支出经费增加。项目支出525,5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2,940.00,主要原因分析2023将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从项目支出调入基本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15,382,128.26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525,500.00元,主要用于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查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98,069.28元,主要用于检察院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28,494.82元,主要用于检察院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694,206.14元,主要用于检察院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11,484.31元,主要用于检察院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7,664.00元,主要用于检察院的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252,760.50元,主要用于检察院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支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1. 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1.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1.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4,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04,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宣威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04,200.00元,较上年减少34,200.00,下降7.8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宣威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宣威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9,2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下降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60次,共计接待1115人次。

本年公务接待费未进行压减,因此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宣威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15,000.00元,较上年减少34,200.00,下降9.7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0.00,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5,000.00元,较上年减少34,200.00,下降9.7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本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车辆费用开支,车辆实行定点修理、定点加油制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无重点项目。2023年总体绩效目标如:

1.全面构建“四大检察”为主要内容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体系,平衡发展各项法律监督职能,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促进庭审公平。严厉打击犯罪,突出打击黑恶势力;高质量办理各类案件,以质量和效果并重理念引领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提升。

2.以提高检察保障水平为中心,优化检察业务管理,提升社会服务水平。强化科技装备,保障加强检察业务装备建设,强化基础设施保障为着力点,适应检察事业发展需要,完善检察机关司法办案设施体系,全面提升检察保障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建立健全以检察保障信息系统为重点的智慧检察保障体系,促进检察业务管理规范化,提升办案质效,通过高效网上办案,降低司法办案成本,缩短案件办理周期,为人民群众参与法律监督提供便利条件。

3.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完善专业培训机制,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分层分类开展技能培训,完善检察人员专业能力专业素养提升体系,提高培训对象综合能力,有效提升检察官办案质量意识、效率意识和责任意识科学设置检察保障机制,按时发放法警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和聘用制书记员补助,充实专业力量,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深化后勤服务改革,最大限度提高服务保障效能,最大限度满足干警合理需求。

4.积极参与和创新社会治理,提升社会影响力。提高司法公信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积极办理公益性诉讼案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提升社会影响力深入推进阳光司法,规范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逐步提高人民监督员监督覆盖面,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警示教育活动,结合办案开展预防宣传,创新宣传方式,逐步提升检察信息网上公开和法律公文公开,提升检察新闻宣传传播力,及时处理来信来访案件,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5.加快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任务落实。完成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优化职能配置;完善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制度,推行入额人选社会公示制度,严格控制检察官员员额比例,完善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措施。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结余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指人民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人民检察院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人民检察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机关服务(项):反映人民检察院提供后勤服务的机关服务中心支出。

4、“两房”建设(项):反映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支出。

5、事业运行(项):反映人民检察院下属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7、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民检察院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宣威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29,532.6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02,767.39,主要原因分析:由于2023年机关运行费用里未加入其它交通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曲靖市宣威市人民检察院部门资产总额19,616,814.07元,其中,流动资产392,853.44元,固定资17,399,516.2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417,462.51元,其他资产406,981.89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59,385.9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92,983.7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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