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会泽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会泽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按国家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能作用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能: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会泽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履职尽责,持续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务实和创新发展。
立足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刑事检察监督更加有力。坚持精准监督原则,稳中提质做强民事检察,稳中增效做实行政检察,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畅通信访渠道,高效办理刑事申诉案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同步介入刑罚执行变更的提请、审理、裁决等各环节,有效杜绝超期羁押案件的发生。
坚持人民立场,推动社会治理。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着力推动平安会泽建设。通过开展跨省异地帮教、结对帮扶、法制宣传等活动,为留守儿童、受侵害的儿童、受到心理创伤的儿童提供心理服务,宣讲预防侵害知识,认真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职责。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努力探索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强涉黑涉恶案件审查力度,全面推进宣传常态化,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的高压态势,让广大人民群众长期、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和单位在社会治理中的短板、漏洞,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并跟踪督促整改,助力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做好教育整顿,为群众办实事。扎实组织开展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和党史学习教育,推动党建与队伍教育整顿融合发展,研究制定了“立足检察职能,维护群众利益”“推出便民措施,切实服务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三项举措,明确了“全方位助力环境资源保护,守护蓝天碧水净土”“优化整合检察职能,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提升司法办案质效,回应人民群众期待”“开展法治宣传,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等十二项具体工作任务,做好“曲靖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讼诉示范基地”相关工作,为生态会泽、绿色会泽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动力。
积极主动作为,服务全县大局。坚持一手抓检察业务工作,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通过文化育检、从严治检、业务立检,充分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多措并举做好建党百年安保维稳工作,全力以赴开展创建卫生县城工作,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使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果转化为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推动检察履职的动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会泽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会泽县人民检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会泽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6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12辆,在编实有车辆1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1、会泽县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 2、会泽县人民检察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会泽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收入合计2,187.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08.41万元,占总收入的96.3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9.18万元,占总收入的3.62%。2021年度收入与上年2027.46万元对比增加160.13万元,增加7.90%,主要原因:增加了办案业务装备经费拨款和执法办案业务经费拨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会泽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支出合计2,171.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4.09万元,占总支出的76.16%;项目支出517.75万元,占总支出的23.8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2149.27万元对比增加22.57万元,增加1.05%,主要原因:增加了办案业务装备经费支出和执法办案业务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会泽县人民检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54.09万元。与上年1677.13万元对比减少23.04万元,减少1.37%,主要原因:减少了因监察体制改革转隶至会泽县监察委员会16人的职业年金记实缴费经费支出,2021年度无此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46.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8.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58%。人均公用经费支出3.52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会泽县人民检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17.75万元。与上年472.14万元对比增加45.61万元,增加9.6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办案业务装备经费项目支出和执法办案业务经费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服装经费支出5.48万元;人民警察加班补贴专项支出4.26万元;聘用制书记员专项支出108.58万元;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经费支出3.9万元,办案设备及办案信息网络软件购置更新支出224.53万元,办案业务经费支出17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会泽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8.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08%。与上年2058.85万元对比增加49.56万元,增加2.41%,主要原因:增加了办案业务装备购置及办案网络信息化建设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1,847.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62%。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运行费用及业务办案项目的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4.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7%。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80.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0%。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86.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0%。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会泽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5.25万元,支出决算为38.70万元,完成预算的70.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02万元,完成预算的76.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68万元,完成预算的54.5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接待范围及人数规定,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支出;二是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实行车辆统一维修保养、定点修理、定点加油制度,严格控制车辆运行维护成本。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3.40万元,下降8.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020年、2021年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77万元,下降5.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3万元,下降15.8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接待范围及人数规定,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支出;二是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实行车辆统一维修保养、定点修理、定点加油制度,严格控制车辆运行维护成本。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2万元,占77.56%;公务接待费支出8.68万元,占22.4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0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本年度开展刑事检察工作、民事检察工作、行政检察工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以及其他检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6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6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6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执法办案业务协作、执行任务、业务宣传、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工作中所必需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会泽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3.04万元,与上年184.49万元对比减少1.45万元,下降0.79%,主要原因是落实厉行节约规定,压减一般性公用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机关运行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交通费等方面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会泽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4593.6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47.68万元,固定资产4233.4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2.5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4401.73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1.9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9.6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3.8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3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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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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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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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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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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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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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4593.66 |
347.68 |
4233.47 |
2947.60 |
289.80 |
0 |
996.07 |
0 |
0 |
12.51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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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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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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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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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3.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3.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9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0-附表11)已由曲靖市人民检察院统一在省财政网站、省检察院网站进行公开。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院(款):反映人民检察院事务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检察院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检察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机关服务(项):反映检察院提供后勤服务的机关服务中心支出。
4.“两房”建设(项):反映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支出。
5.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批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6.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院方面的支出。
C:\fakepath\会泽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决算公开报表.pdf
C:\fakepath\会泽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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