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高检院党组对加强检察管理、为基层减负的会议精神以及应勇检察长在云南调研时的讲话要点,为深入贯彻落实一体抓好“三个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2024年11月13日至11月14日,曲靖市院案管办组织开展2024年下半年重点、专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本次评查对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办结的一审生效判决改变起诉认定事实、定性、量刑情节的刑事案件及2023年1月至2024年9月办结的涉企案件进行集中评查。
2024年11月13日上午9时召开了2024年下半年案件质量评查动员会,会议由市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陈庚主持,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国苍在会上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要积极转变工作理念,严格遵循最高检的新部署、新要求,真正摆脱“数据冲动”,将精力集中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上来。二是压实责任,全面、扎实、有效开展质量评查。各位评查员秉持对检察事业负责的态度,多视角、多维度拓展评查广度和深度,确保“亲历性”、“沉浸式”还原案件情况,抓住案件争议焦点、难点,对案件在证据审查、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办案效果等实体和程序两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审查。三是增强评查结果运用刚性,用好评查结果。案件质量评查是加强检察业务管理的重要手段,是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在评查工作中要有“揭短亮丑”的精神,增强反向审视和警示教育作用,避免旧错再犯,要坚持以查促改,对评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立行立改,真改实改。
检察管理是各级检察机关全院、全员的共同责任,案件质量评查是答好新时代检察工作这一时代“考题”的关键“题眼”,通过抓实案件质量评查这一微观管理,以办案过程管理、办案结果评判等,促进办案质效提升,引导办案人员着眼于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以个案高质效促进法律监督整体高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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