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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务公开
曲靖市富源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公开
时间:2022-02-09

曲靖市富源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富源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曲靖市富源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曲靖市富源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人民检察院通过办案活动,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运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二)机构设置情况

富源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采取“5+1+2”模式。其中检察业务部门5个: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门1个;非业务部门2个:办公室、政治部。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富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把建党百年、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迸发出的爱党爱国热情,转化为担当尽责的扎实干劲,切实履行司法检察职责。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主线,服务保障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我们将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1、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坚持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始终秉承“十个坚持”,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努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做好重大事项报告,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党建为抓手,不断深化新时代能动司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将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面体现在检察履职尽责当中。

2、服务大局勇担当,护航经济发展社会稳定

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切实扛起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主动服务“六稳”“六保”;坚决惩治危害社会安全犯罪,巩固扫黑除恶成果,助推长效常治;办好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领域损害公益案件;从严惩治金融犯罪;着力服务民营经济更好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营商环境;深化监检衔接,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做实以案释法,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六进”活动。

3、依法履职强监督,持续提升司法办案质效

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围绕提质量、增效率、强效果,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完善法律监督机制,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牢固树立“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坚持惩治犯罪与人权保护并重,做优刑事检察。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构建综合保护体系,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深化民事检察一体化工作机制,强化对虚假诉讼等重点领域的监督,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完善行政检察,充分发挥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等职能,促进严格规范执法,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4、从严治检铸铁军,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素能

持续做实严管就是厚爱,坚持不懈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坚定干警理想信念;持续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效,切实做到以常态保长效;主动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要求,确保廉洁公正司法。大力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发挥好检察业绩考评“风向标”和“指挥棒”的作用,构建科学高效的检察管理体系。锻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新时代富源检察铁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48,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车辆编制9辆,实有车辆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71.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93.03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178.45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24.36万元,增幅9.97%,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按照财政“全预算”要求,将单位自有资金支出纳入年初预算,导致增幅较大。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93.0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93.0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93.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4.09万元,减幅4.34%,主要原因分析:减少调走人员退休人员工资、医保、公积金等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71.4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93.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4.4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7.20万元,减幅4.17%,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2021年调走一人,退休一人,对应工资、医保、公积金等预算减少;项目支出108.60万元,与上年对比比减少6.89万元,减幅5.97%,主要原因分析:减少服装经费项目金额减少及人民警察加班补贴专项经费调至基本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839.6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108.60万元,主要用于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0.11万元,主主要用于检察院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68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2.57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0.63万元,要用于检察院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6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的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9.00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支。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采购预算总额28.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6.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富源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7.00万元,较上年减少9.50万元,减少2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富源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富源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00万元,较上年减少1.50万元,下降10.3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33次,共计接待1625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断对公务接待费进行压缩。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富源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4.00万元,较上年增加11.00万元,增长33.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2.00万元,较上年增加12.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00万元,较上年减少1.00万元,下降3.0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增减变化原因:由于执法执勤车辆严重老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所以新增1辆执法执勤用车,导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曲靖市富源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无重点项目。2022年总体绩效目标如下:

1.全面构建“四大检察”为主要内容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体系,平衡发展各项法律监督职能,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促进庭审公平。严厉打击犯罪,突出打击黑恶势力;高质量办理各类案件,以质量和效果并重理念引领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提升。具体目标为:刑事案件公诉程序合法率=100%;刑事案件超期办案数=0件; 全市公益诉讼案件立案数>=100件;对监狱监管覆盖面=100%;民事监督案件听证公开数>=10件;检察工作报告人代会通过率=100%。

2.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完善专业培训机制,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分层分类开展技能培训,完善检察人员专业能力专业素养提升体系,提高培训对象综合能力,有效提升检察官办案质量意识、效率意识和责任意识;科学设置检察保障机制,按时发放法警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和聘用制书记员补助,充实专业力量,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深化后勤服务改革,最大限度提高服务保障效能,最大限度满足干警合理需求。具体目标为:培训计划完成率≥90%;业务部门对司法警察配合工作情况的满意率=100%。

3.积极参与和创新社会治理,提升社会影响力。提高司法公信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积极办理公益性诉讼案件,全市公益诉讼案件立案数>=100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确保司法救助经费兑现达100%,提升社会影响力;深入推进阳光司法,规范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逐步提高人民监督员监督覆盖面,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每年特约检察员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100%;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警示教育活动,结合办案开展预防宣传,创新宣传方式,逐步提升检察信息网上公开和法律公文公开,提升检察新闻宣传传播力,公益诉讼每年至少进行1次法治宣传,每年举行校园法治讲座数≥50场;及时处理来信来访案件,群众来信答复及时率=100%,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结余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指人民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人民检察院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人民检察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机关服务(项):反映人民检察院提供后勤服务的机关服务中心支出。

4、“两房”建设(项):反映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支出。

5、事业运行(项):反映人民检察院下属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7、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民检察院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富源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6.6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20万元,降幅2.14%,主要原因分析:由于统计口径原因,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未将交通补贴纳入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曲靖市富源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238.6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39万元,固定资产1200.9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3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0.3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2.4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7.6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月资产月报数。

 

曲靖市富源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公开表格.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