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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务公开
曲靖市富源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1-09-08

第一部分  富源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富源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富源县人民检察院的主要任务是在县委、政府和上级院的领导下,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在县委、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支持监督下,富源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一)、聚焦主责主业,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发展。(二)、强化大局意识,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三)、发挥检察职能,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四)、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源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源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2人。其中:行政编制5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1、富源县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2、富源县人民检察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999.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64.92万元,占总收入的88.2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34.57万元,占总收入的11.73%。比2019年收入2,312.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60.36万元)减少312.55万元,减少13.5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95.44万元,减少18.3%)。其他收入2020年234.57万元比2019年151.68万元,增加82.89万元,增长54.65%。财政拨款减少的原因是,我院2019年涉及转纪委人员16人,工资发放到2019年9月,因此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下降。其他收入增加的原因是,我院积极争取县级财政补助,同时,县级财政拨付我院司法救助资金比2019年增加2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061.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9.16万元,占总支出的77.09%;项目支出472.25万元,占总支出的22.9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比2019年支出2,470.97万元减少409.56万元,减少16.57%。减少的原因是,我院2019年涉及转纪委人员16人,工资发放到2019年9月,因此2020年支出下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人民检察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89.16万元。比2019年2,035.12万元减少445.96万元,减少21.91%,减少的原因是由于2019年转隶人员工资发放到9月。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82.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6.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99%。人均公用经费支出4.21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2.25万元。比2019年支出435.85万元增加36.4万元,增长8.35%,增加的原因是由于我院大会议室使用时间长,很多设备已经老化,不能够满足视频会议需求,今年加大了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对视频会议室进行了改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5.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04%。比2019年2087.28万元,减少251.77万元,减少12.06%,减少的原因是,由于2019年9月后,转隶人员16人,减少了人员工资及工资性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1,563.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18%。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运行费用,正确履行检察职能等所需的支出和为完成各项检察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其中:行政运行1091.29万元、检察监督5.1万元、其他检察支出462.9万元、其他公共安全支出4.2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1.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2%。主要用于上缴职工各种保险支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4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90.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5%。主要用于上缴职工医疗保险支出。(其中:  行政单位医疗6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6.25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3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79.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4%。主要用于上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79.6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9.33万元,支出决算为47.35万元,完成预算的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9.91万元,完成预算的84.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44万元,完成预算的15.7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进一步出台细化各项管理制度,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10.66万元,增长29.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019、2020年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1.86万元,增长42.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0万元,下降13.8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我院报废了一辆执法执勤用车同时新购置了一辆执法执勤用车支出16.48万元。所以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91万元,占84.30%;公务接待费支出7.44万元,占15.7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9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6.48万元,购置车辆1辆。我院报废了一辆执法执勤用车同时新购置了一辆执法执勤用车支出16.48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3.4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7.4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4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7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与公务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源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4.21万元,比2019年218万元减少63.79万元减少29.26%,减少的原因是,由于我单位减少了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加大了厉行节约力度。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富源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2203.5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1.32万元,固定资产2142.2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2.8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2.52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05.2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增减变化,在建工程无增减变化,无形资产无增减变化,其他资产无增减变化。无处置房屋建筑物,处置车辆情况;无报废报损资产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203.59

61.32

2142.27

1126.59

195.42

0

820.26

0

0

0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4.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0。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院(款):反映人民检察院事务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检察院的基本支出。

2.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批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3.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院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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