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
检务公开
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1-09-08

目 录

第一部分  会泽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会泽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按国家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能作用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能: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会泽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工作方针,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努力以检察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会泽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会泽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6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12辆,在编实有车辆1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1、会泽县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2会泽县人民检察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会泽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收入合计2,027.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37.05万元,占总收入的95.5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0.41万元,占总收入的4.46%。2020年度收入与上年2405.07万元对比减少377.61万元,减少15.70%。主要原因:一是因监察体制改革,2019年1-9月有检察系统转隶到监察委的人员经费收入,2020年度无此项收入;二是执法办案业务经费收入减少,故本年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会泽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支出合计2,149.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7.13万元,占总支出的78.03%;项目支出472.14万元,占总支出的21.9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2520.40万元对比减少371.13万元,减少14.72%。主要原因是:一是2020年度减少了转隶人员的费用支出,二是减少了执法办案业务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会泽县人民检察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77.13万元。与上年1946.60万元对比减少269.47万元,减少13.84%。主要原因是:2020年减少了转隶人员的费用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69.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7.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39%人均公用经费支出3.58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会泽县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2.14万元。与上年573.80万元对比减少101.66万元,减少17.72%。主要原因是:一是2019年度部分项目资金结转数减少;二是部分办案业务经费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一是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会泽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二是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积极践行司法为民;三是巩固兴检之本,坚持政治建检,强化自身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检,增强司法透明度2020年度严格按照项目预算确定的时限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1、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71件689人;审查后批准和决定逮捕385件559人,不批准逮捕77件11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20件860人;审查后向县法院起诉476件706人,不起诉77件83人,相对不起诉66件68人,存疑不诉11件14人,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2、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年起诉恶势力犯罪案件5件68人,所有案件判决均已生效,判决认定的罪名与指控罪名一致,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书7份,做到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3、认真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撤案7件,追诉漏犯5人,追诉漏罪8桩;办理刑事执行违法案件61件,收监执行提请审查案件14件,监督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刑期未满的社区矫正对象收监执行10人;共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98件;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80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27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4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4、在反腐斗争中发挥检察作用。立办市检察院交办司法领域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办案中发现贪污线索2人、违纪线索5人,已移送纪委监委处理。办理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件7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会泽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8.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79%与上年2520.40万元对比减少461.55万元,减少18.31%。主要原因:因监察体制改革,2019年1-9月有检察系统转隶到监察委的人员经费支出,2020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1,784.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65%。主要用于日常运行及业务办案项目的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4.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8%。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80.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0%。主要用于单位医保费用缴纳;

  4.住房保障(类)支出89.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7%。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会泽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9.78万元,支出决算为42.11万元,完成预算的70.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1.79万元,完成预算的73.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32万元,完成预算的62.9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接待范围及人数规定,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支出;二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实行车辆统一维修保养、定点修理、定点加油制度,严格控制车辆运行成本。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6.87万元,下降14.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019、2020年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26万元,下降11.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62万元,下降20.2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接待范围及人数规定,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支出;二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实行车辆统一维修保养、定点修理、定点加油制度,严格控制车辆运行成本。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79万元,占75.50%;公务接待费支出10.32万元,占24.5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7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1.98万元,购置车辆1辆。购置原因是我院原有一辆执法执勤车辆超年限使用多年,车辆老化,维修成本高,安全隐患严重。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8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本年度刑事检察工作、民事检察工作、行政检察工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以及其他检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0.3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3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0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执法办案业务协作、执行任务、业务宣传、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工作中所必需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会泽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4.49万元与上年199.73万元对比减少15.24万元,下降7.6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公用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交通费等方面。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会泽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4401.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23.88元,固定资产4073.8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59.5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58.5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401.73

323.88

4073.85

2947.60

290.65

0

835.60

0

0

4

0

 

 

 

填报说明:

 

1. 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1.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1.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9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0。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院(款):反映人民检察院事务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检察院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检察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机关服务(项):反映检察院提供后勤服务的机关服务中心支出。

4.“两房”建设(项):反映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支出。

5.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批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6.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院方面的支出。

C:\fakepath\会泽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决算公开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