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
检务公开
会泽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0-08-21
 目录

第一部分  会泽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会泽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我院依法行使下列职能: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充分履行批捕、起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08842人,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08842人,较去年同期分别上升了37.7%52.6%;审查后批捕436701人,不批准逮捕65138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45974人,较去年同期分别上升了67.9%73.7%。审查后向县法院起诉564771人,不起诉2429人,相对不起诉2225人,存疑不诉24人;上报曲靖市院审查起诉1316人。办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248 283人。

二、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把证据标准和法律适用。2019年以来,我院增强了办案力量,明确了责任人,突出办案重点,坚持重拳出击,依法精准打击,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共办理移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涉黑恶犯罪团伙6个,批准逮捕76人,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74人,向县法院起诉5件(团伙)50人,1件(团伙)13人已被判决。

三、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保护民生民利。全力促进污染防治,构建多元化生态环境体系,针对污染防治怠于履行职责的情况,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2件。聚焦重点水系保护修护、水源地保护,办理金沙江流域(云南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监督案件1件。全面助力精准脱贫,坚持把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司法救助等工作紧密结合。以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为契机,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区域各农贸市场、超市开展食品安全整治活动。针对本地网络餐饮服务存在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许可信息公示不符要求的问题,发现行政公益诉讼线索32件,督促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职整改。关注弱势群体,帮助农民工追回工资40余万元,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切实保障农民工获得劳动报酬的权益。

四、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与县教体局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研究制定了《在校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制度》和《在校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督导工作机制》。到中小学开展在校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督察专项活动。检察长带头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送法进校园”等专题活动,加大对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案工作区——杜鹃花工作室,对7名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涉案未成年人开展法律帮教。

五、深化司法改革,着力提升司法效率。以司改为契机,全面推行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着力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实现执法专业化;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抓实廉政教育,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会泽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会泽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4人。其中:行政编制6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15人,主要是聘用制书记员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12辆,在编实有车辆1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会泽县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会泽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收入合计2,405.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05.0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25.60万元,主要原因是执法办案业务经费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会泽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支出合计2,520.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6.60元,占总支出的77.23%;项目支出573.80元,占总支出的22.7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78.4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因调整增加了工资,与工资相关的社保费缴费增加;二是我院新录用的15名聘用制书记员到岗,增加了书记员的工资及申报缴费经费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会泽县人民检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46.6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0.12万元,主要原因调整增加了工资,与工资相关的社保调标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会泽县人民检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73.8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8.3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增加支出了上年结转的执法办案办案补助经费(业务装备经费),因购置的设备及办案网络信息化建设项目属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手续于2018年年底审批通过并执行,款项在2019年支付;二是增加了上年结转的聘用制书记员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会泽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20.4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78.4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因调整增加了工资,与工资相关的社保费缴费增加;二是我院新录用的15名聘用制书记员到岗,增加了书记员的工资及申报缴费经费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2,184.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68%。主要用于日常运行及业务办案项目的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1.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0%。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95.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8%。主要用于单位医保费用缴纳

4.住房保障(类)支出109.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5%。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会泽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1.48万元,支出决算为48.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6.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9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在预算编制时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0.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50万元),在预算资金进行再分配时我单位三公经费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分配批复数为314800.00元,无无公务接待费预算批复数,超出部分在年度执行过程中已调整。因我单位部分车辆使用年限较长,部分零件老化需进行更换,维修成本增加,因此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出分配批复数,故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48万元,下降4.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41万元,下降1.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7万元,下降13.7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严格审批制度,强化管理,禁止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支出;严格控制车辆费用开支,车辆实行定点修理、定点加油制度;根据《会泽县人民检察院内控管理制度汇编》规定对支出层层审批,规范报销程序,压缩、降低、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05万元,占73.59%;公务接待费支出12.93万元,占26.4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0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6.05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部门年度内开展刑事检察工作、刑执检察工作、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控告申诉以及其它检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9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9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6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执法办案业务协作、执行任务、业务宣传、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工作中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会泽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9.7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4.6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按照要求压减一般性公用支出;二是因国家监察机制改革,我院16名检察人员转隶至县监察委,相应的公用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所需开支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交通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会泽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3742.14元,其中,流动资产938.34元,固定资产2800.8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12.8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6.2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122万元无形资产增加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742.14

938.34

2800.80

2418.16

17.34

 

365.30

 

 

3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院(款):反映人民检察院事务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检察院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检察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机关服务(项):反映检察院提供后勤服务的机关服务中心支出。

4“两房”建设(项):反映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支出。

5.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批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6.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院方面的支出。


C:\fakepath\会泽县人民检察院.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