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津监督机关,会泽县人民检察院主要任务是领导全院干警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1、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
2、受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执行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方针,部署全院检察工作任务;
3、依法对全县的刑事犯罪案件进行审查并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4、依法对全县的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依法对刑罚的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依法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提请抗诉;
6、依法对案件痕迹、物证、人身伤亡、印文图章和财务等进行检验、鉴定、审查;
7、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承办检察机关管辖的刑事赔偿案件;
8、负责全县检察环节中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组织检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10、负责其他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我院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紧紧围绕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科学谋划新时代检察工作新思路、新举措,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廉洁高效的新期待,突出检察监督,打造过硬队伍,努力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完成好以下方面工作:
1、积极主动投身发展大局,更好地维护社会发展稳定。紧紧围绕“平安会泽”建设,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综合运用打击、监督、教育、预防等法治方式和手段,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2、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民生。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牢牢把握人民对党和国家工作、对政法工作及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回应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美好需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在促进依法治县中的重要作用,全面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工作,维护司法公正、维护人民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保护人民的财产权、人身权、人格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全面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促进解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3、扎实有效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更好地提升司法公信力。全面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案件质效保障体系建设,积极开展诉前会议制度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动完善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有序衔接的多层次诉讼制度体系。
4、广泛深入推进“智慧检务”,更好地驱动检察工作转型升级。加强数据集聚、数据运用、数据引领方面的探索和运用,通过建立核心数据、常规数据、业务分析、办案评价、人员管理、云检索等功能模块,充分发挥大数据服务司法办案和服务管理决策的综合效能,努力打造“智慧检务”,用扎实的工作为建设法治会泽提供与时俱进的司法智慧。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会泽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会泽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4人。其中:行政编制6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12辆,在编实有车辆12辆。
需要说明的是2018年离休、退休人员由当地财政保障,因此省级决算报表中未反映离退休人员数。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会泽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收入合计2530.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30.6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1871.78万元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了658.88万元,同比增长35.20%,主要原因是2018年调整增加了职工基本工资及津补贴工资,增加了人民警察工作日加班补贴、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及罚没收入执法办案补助经费拨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会泽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支出合计2241.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6.48万元,占总支出的85.04%;项目支出335.45万元,占总支出的14.9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1871.78万元对比增加370.15万元,同比增加19.78%,主要原因是2018年补发调整增加的职工基本工资及津补贴工资,发放人民警察工作日加班补贴、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及缴纳聘用制书记员社保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会泽县人民检察院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06.48万元。与上年1437.52万元对比增加468.96万元,同比增长32.62%,主要原因是2018年调整增加了职工基本工资及津补贴工资支出,社保费缴费增加,支出了522绩效奖及政府综合考核奖。2018年度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72.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71%,与上年1222.66万元对比增加449.45万元,同比增加36.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34.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29%。与上年214.86万元对比增加19.51万元,同比上升9.0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会泽县人民检察院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5.45万元。与上年434.26万元对比减少98.81万元,同比下降22.76%,主要原因是因监察体制改革,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科三个部门职责划转会泽县检察委员会,我院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财政拨款数减少,支出数相应减少。我部门2018年度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我院办案业务经费及办案设备维修维护费、办案设备的更新购置和办案信息化建设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6万元(仅用于支付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占1.78%;支付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及缴纳社保费支出38.02万元,占11.33%;支付检察人员及法警的服装费3.67万元,占1.09%;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案中产生的差旅费、印刷费、培训费及办案设备维修维护费支出139.80万元,占41.68%;其他资本性支出主要为装备费支出148万元,占44.12%。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积极推进平安会泽建设。二、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三、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会泽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1.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370.15万元,增加19.78%。主要原因2018年发放了增加的职工基本工资及津补贴工资支出,社保费缴费增加,支出了522绩效奖及政府综合考核奖,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及缴纳聘用制书记员社保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检察支出1895.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56%。其中:2040401行政运行支出1560.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60%,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即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综合考评绩效奖等人员经费支出和商品和服务支出即日常运行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邮电费、水电费等经费支出;2040499其他检察支出335.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96%,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即办案项目的经费支出、资本性支出即办案专用设备购置支出及办案网络信息化建设支出、法警加班补贴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47.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7%。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0.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活动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4.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5%,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单位部分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主要用于中途调出人员及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0.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6%。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7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3%,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25.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
7.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98.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1%。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会泽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3.50万元,支出决算为51.45万元,完成预算的81.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6.45万元,完成预算的57.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23.6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我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接待范围及人数,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实行车辆统一维修保养,严格控制车辆运行成本;二是按照国家监察机制改革要求,划转3辆执法执勤车辆至县监察委,相关部门接待费及车辆运行维护费降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51.45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78.21万元减少26.76万元,下降34.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2.41万元,下降38.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35万元,下降22.4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我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接待范围及人数,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实行车辆统一维修保养,严格控制车辆运行成本;二是按照国家监察机制改革要求,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科三个部门职责及16名检察人员、3辆车辆转隶至县监察委,相关部门接待费及车辆运行维护费降低。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45万元,占70.85%;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占29.1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4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6.4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保障办案业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6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办案、检查、调研及相关业务指导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会泽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4.37万元,与上年214.86万元对比增加19.51万元,同比上升9.08%。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司改上划省级管理后,公用经费人均保障标准提高,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所需开支的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维护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会泽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4854.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32.14万元,固定资产3922.8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000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49.3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76.5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196项,账面原值330.16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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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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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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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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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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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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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4854.94 |
932.14 |
3922.80 |
2947.60 |
29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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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4.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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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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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根据我省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会泽县人民检察院人财 物上划到省级统一管理,除了填报云南省级财政部门决算报表外,还填报了2018年会泽县级财政部门决算报表(类型为经费差额表)。
1、2018年我院划转监察委16名编制,转监察委人员工作依由检察院发放。
2、部分资产划转监察委,以前年度资产分类不准确的在2018年初做了调整,按正确分类填报资产数。
3、单位项目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为检察院司法警察工作之外加班补贴及聘用制书记员工资。
4、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院(款):反映人民检察院各项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人民检察院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人民检察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机关服务(项):反映人民检察院提供后勤服务的机关服务中心支出。
4.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项):反映人民检察院查办贪污贿赂、
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所发生的支出以及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的支出。
5.公诉和审判监督:反映人民检察院对刑事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出庭公诉以及对人民法院刑事、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
6.侦查监督:反映人民检察院对刑事犯罪嫌疑人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和对刑事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
7.执行监督:反映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和监管改造机关执行刑罚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
8.控告和申诉:反映人民检察院受理举报、控告、刑事申诉等方面的支出。
9.“两房”建设(项):反映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支出。
10.事业运行(项):反映人民检察院下属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民检察院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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