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
检务公开
宣威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8-02-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目录

  第一部分 宣威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宣威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2018年宣威市人民检察院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宣威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能作用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的实施。主要职责:1、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2、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6、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7、负责其他应当由宣威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宣威市人民检察院下设15个内设机构,如下:办公室、政治部、法警支队、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公诉科、职务犯罪预防科、纪检监督、控告申诉、民事行政检察科、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侦查监督科、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专职检察委员会、案件管理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更加自觉接受监督

  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各级党委对政法工作的决策部署,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市大局中思考、谋划和推进,坚持重大事项、重大部署、重大案件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切实把市委的各项决定和要求落到实处。始终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效监督之下,认真执行人大决议、决定,虚心听取代表批评意见,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检察工作。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推进完善办案流程公开、案件信息公开,法律文书公开的检务公开机制,不断改进检察工作。

  二、始终坚持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强化推动全市经济发展举措,着力创造安定有序的发展环境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检察工作各个环节。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发展目标,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找准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以更细更实的措施,突出保障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全面依法履行各项检察职能,突出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检察工作的打击、保护职能,切实肩负起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政治责任。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危害公共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和破坏投资环境、生态环境等犯罪,坚决依法快捕快诉,有力有效予以惩处打击,切实维护人民利益。认真做好各类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落实检察机关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中的各项工作要求,深化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开展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引导群众依法信访,健全依法维权和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合力定纷止争,消除对抗。进一步加强派驻乡镇检察室业务拓展,最大限度地延伸检察监督触角,更直接联系群众,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

  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推进司法办案工作,努力增加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的获得感

  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切实强化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行、公正司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全面开展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对于行政机关不履行职责或怠于履行职责的,依法发出检察建议或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加强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立案监督工作。加强完善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着力防止行政机关不履行职责、怠于履行职责、以罚代刑等情形发生。多渠道多举措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促进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道德自觉,努力增强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司法获得感。

  四、始终坚持依法司法、严格执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巩固和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持续规范执法办案行为,围绕检察权运行重点环节,建立健全规范司法行为的程序、标准和责任,及时发现、着力解决自身执法不规范问题。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严格依法收集、固定、审查和运用证据。坚持全面、全员、全程、规范使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扎实推进电子卷宗制作、应用工作,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流程监控、案后评查、数据分析、业绩考核,构建全程、同步、动态监管机制,确保检察权在每一起案件、每一个执法环节依法正确行使,更加注重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不断提升公信力。

  五、始终坚持司法改革符合中央精神,持续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

  坚决贯彻中央改革要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按照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不断夯实改革基础,加强对改革成果的提炼,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各项措施完善落地。继续把深入推进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作为司法改革的重中之重,着力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客观公正的司法责任认定追究机制,使员额检察官真正担负起执法办案责任。认真开展审查逮捕诉讼化改革试点工作,对社会危险性存在争议的逮捕案件实行公开审查。按照已经批复的基层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稳步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有效整合和优化配置司法资源。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1人,其中:行政编制 10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95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9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9人,其中: 离休 2人,退休 27人。

  车辆编制13辆,实有车辆1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297.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69.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28.6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97.9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69.26万元,上年结转28.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69.26万元(本级财力2213.2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56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297.9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213.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4.19万元,项目支出445.07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1415.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检察事务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工资、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445.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检察事务的项目支出,包括办案业务经费和装备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32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8.08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对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05.0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其他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00.1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情况。2018年用于保障曲靖市宣威市人民检察院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24.1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38%;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5.62%。

  项目支出情况。2018年用于保障曲靖市宣威市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检察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5.07万元,如查办与预防职务犯罪办案费用、公诉与审判监督办案费用、侦查监督办案费用、执行监督办案费用、控告申诉办案费用、检察信息化建设以及其他检察业务支出等开支。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此项内容。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此项内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此项内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采购预算资金135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对比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4.8%,变动主要原因为政策变动以及人员增减变动导致预算变动。

  (二)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对比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降低3.4%,主要原因为2018年预算中执法办案补助项目预算金额减少;并新增被装购置经费项目与法警加班补助项目。

  (三)“三公”经费支出变动情况

  宣威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2.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2万元。2017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3.6万元,减少幅度为6.25%,主要原因是我院在2018年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使用,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1、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

  我单位近年来均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单位近年来均无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减少幅度为2.3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实施以来将严格控制并规范使用执法车辆。

  3、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2.6万元,减少幅度为17.81%,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单位将继续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制度规定,压缩公务接待费用。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 “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支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元宝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78.8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物业管理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版权所有:曲靖市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曲靖检察微信 曲靖检察微信 曲靖检察微博 曲靖检察微博 曲靖检察今日头条 曲靖检察今日头条 曲靖检察视频号 曲靖检察视频号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