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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8-02-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目录

  第一部分 陆良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陆良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陆良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陆良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能作用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的实施。主要职责:一是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二是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三是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四是对于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五是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六是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七是其他应当由陆良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18年陆良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有公诉部、侦查监督部、案件管理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控告申诉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部、政治部、检务管理部8个部门。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陆良县人民检察院将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及高检院、省院、市院决策部署,增强政治责任感,提高工作预见性,牢牢把握案件审查、法律监督、规范司法三大任务,切实加强检察监督,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锲而不舍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坚持不懈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持之以恒规范司法行为,守护公共利益,为建设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美丽陆良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积极主动作为,服务五大发展行动。认真落实县十二次党代会、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部署,紧紧围绕五大发展行动,制定实施相关服务意见,实化细化具体服务措施。围绕服务创新发展行动,大力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办理科技创新领域案件,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界限,积极营造鼓励探索、宽容失误的法治化创新环境。围绕服务协调发展行动,积极预防、坚决惩治美丽乡村建设、中心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各种犯罪,更好地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区域联动发展。围绕服务绿色发展行动,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从严惩治严重污染水源、大气、土壤等犯罪,保护绿水青山蓝天。围绕服务开放发展行动,依法惩治招商引资、产业合作、对外贸易往来等领域的犯罪,切实营造良好投资创业环境。围绕服务共享发展行动,落实产权保护制度,深度融入脱贫攻坚工作,促进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县人民。

  二是依法全面履职,推进四项重点工作。聚焦建设更加稳定、和谐、有序的平安陆良,着力做好维护稳定工作。建立健全对盗抢骗、黄赌毒等犯罪的常态化整治机制,继续参与打黑除恶、打击涉医违法犯罪、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专项行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聚焦维护市场秩序、金融安全,着力做好风险防控工作。继续参与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依法严惩涉众型经济犯罪,结合司法办案,加强犯罪分析,及时提出预测预警预防建议。聚焦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着力做好民生检察工作。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法律监督,加强对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及军人军属的权益保护,加大对侵害民生民利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聚焦建设更加崇法、善治、公正的法治陆良,着力做好诉讼监督工作。以抗诉为中心,完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以县人大常委会视察公益诉讼为契机,以继续深化基层民行检察推进年活动为载体,推动民行检察工作整体再上新台阶,切实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三是突出问题导向,破解四大改革难点。认真落实中央司法体制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部署,全力推进各项检察改革。着眼破解司法责任落实这个难点,完善权力清单制度,健全业绩考核机制,实行员额动态管理,严格执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着眼破解案多人少这个难点,强化领导带头办案作用,推进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科学设置办案组织,推动业务骨干向办案一线集中。着眼破解检察权运行监督这个难点,处理好放权与控权的关系,完善内控监督体系,健全案件评查机制,强化质量监管、促进规范司法。着眼破解部分检察职能转隶人员分类管理后人心不稳这个难点,坚决拥护自觉参与全力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做好改革准备、工作衔接,加强政策解读,做实思想工作,积极回应干警职业发展关切,充分调动各类检察人员工作积极性,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四是狠抓自身建设,打造五个过硬队伍。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扎实推进检察队伍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讲看齐、重担当、作表率,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注重人才引进,加强人才培养,强化素能培训,健全规范司法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执法办案水平。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引领,注重字当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开展党内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惩自身腐败行为。加快科技强检步伐,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促进信息化与检察工作发展深度融合。

  在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尽管传统的司法管理体制变了,但党委政法委领导统筹政法工作没有变,尽管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变了,但基层检察院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并报告工作没有变,尽管司法责任制变了,但检察机关维护地方稳定,服务一方百姓的职责没有变。我们将在县委和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忠诚履职,锐意进取,不断推动我县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建设繁荣富裕、开放创新、文明法治、团结和谐、生态优美的美好陆良做出新的贡献。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 65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6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6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 18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40.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92.79万元,上年结转47.6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40.4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92.7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7.6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92.79万元(本级财力1352.79万元,执法办案补助40.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40.45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352.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2.49万元,项目支出160.30万元。

  (一)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930.7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运行费用,正确履行检察职能等所需的支出和为完成各项检察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200.30万元,主要用于办理案件所需的办案业务经费及购买办案业务所需装备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0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1.16万元,主要用于上缴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65.58万元,主要用于上缴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3 万元,主要用于上缴职工大病补充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1.89万元,主要用于上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1019.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4.83万元,项目支出5.1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18.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76万元,项目支出141.19万元)

  资本性支出54.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4.00万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我部门没有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的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没有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采购预算资金54.0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条主要填写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一)2018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1192.49万元,比2017    1048.13万元增加144.36万元,增长13.77%,增加的原因为津贴、补贴、奖金调整,工资性费用较上年增加。

  (二)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200.30万元,比2017   193.00万元增加7.30万元,增长3.78%,增加的原因为今年预算了服装经费及法警加班工资。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因此,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填列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77.6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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