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
检务公开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8-02-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能作用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的实施。主要职责:1、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2、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6、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7、负责其他应当由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机构改革后设置了八个内设机构及二个检察室,分别如下:侦查监督部、控告申诉检察部、检务管理部、公诉部、刑事执行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案件管理部、政治部、驻越州检察室、驻西城检察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以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统领检察工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司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严格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坚持不懈坚定理想信念,全面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和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始终保持勇于担当、奋发有为、追求卓越的精神状态。

  二是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牢固树立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依法打击影响社会稳定、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黑恶势力、涉枪涉暴、制毒贩毒、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净化网络环境。突出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更好地维护全区市场经济秩序。

  三是着力强化法律监督职责。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继续推动建立重大、疑难案件检察引导侦查机制,扎实开展刑事检察监督;着力强化对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加强以生效裁判、调解书以及审判人员违法、执行活动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民事检察监督;统筹推进行政生效裁判、审判活动监督,探索开展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畅通信访受理渠道,坚持公开审查、公开答复,落实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依法终结制度,以终结促息诉;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推进未成年人综合保护。

  四是着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健全完善人员分类和业务管理、业绩考核和评价、办案监督和责任追究等机制,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进一步落地落实。继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深化公益诉讼工作,不断探索完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制度机制。以配合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为契机,推动检察制度机制改革调整,实现检察机关转变观念、转变模式、转型发展。完善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坚持主动向区委、区人大报告各项检察改革进展情况,争取各方面帮助和支持,最大限度地凝聚改革的正能量。

  五是着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全面从严治检,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干警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努力锻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生态。以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优化设置各类检察业务机构,促进检察机关结构均衡、配置科学、公正高效。牢固树立开放的理念,自觉接受监督制约,继续深化检务公开,以监督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进一步提升司法整体形象。加快科技强检步伐,推动信息化建设和检察工作深度融合,逐步完善经费保障、科技装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后勤保障服务四位一体保障格局。

  站在新起点、起航新征程。在新的一年里,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检察院将始终不渝地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奋发有为、勇于担当、追求卓越,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新时代麒麟三区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止2017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1人,其中:行政编制81人。在职实有7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5人。

  离退休人员43人,其中:退休33人,离休1人。

  车辆编制17辆,实有车辆1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13.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75.54万元,上年结转38.3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13.9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75.5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8.3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75.54万元(本级财力1705.54万元,执法办案补助70.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13.92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705.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1.95万元,项目支出203.59万元。

  (一)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1173.0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运行费用,正确履行检察职能等所需的支出和为完成各项检察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273.59万元,主要用于办理案件所需的办案业务经费及购买办案业务所需装备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1.06万元,主要用于上缴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85.53万元,主要用于上缴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95万元,主要用于上缴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93万元,主要用于上缴职工大病补充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2.34万元,主要用于上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1258.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1.83万元,项目支出6.82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441.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5.12万元,项目支出196.77万元)

  资本性支出70.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70.00万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我部门没有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的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没有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采购预算资金70.0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条主要填写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一)2018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1501.95万元,比20171293.01万元增加208.94万元,增长16.16%,增加的原因为津贴、补贴、奖金调整,工资性费用较上年增加。

  (二)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273.59万元,比2017275.00万元减少1.41万元,降幅0.5%,减少的原因为今年预算政府采购金额较去年下降。

  (三)“三公”经费支出变动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49.52万元,同比201750.12万元减少0.6万元,下降1.2%。减少原因:2018年严格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和人数。具体情况如下:

  1、我院2017年和2018年均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2、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16万元,同比2017年减少0.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义务办案等产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停车洗车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14.36万元,同比2017年减少0.3万元,主要用于案件评查,工作检查等公务接待产生的费用。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因此,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填列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45.12万元,比2017年预算197.86万元增加47.26万元,增长23.89%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检察院

                                   2018215

版权所有:曲靖市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曲靖检察微信 曲靖检察微信 曲靖检察微博 曲靖检察微博 曲靖检察今日头条 曲靖检察今日头条 曲靖检察视频号 曲靖检察视频号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