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检察机关开展政治督察工作的意见》和省院《云南省检察机关政治督察实施意见》,安排部署对会泽县院、罗平县院开展政治督察的相关工作。8月15日上午,市院召开2023年下半年政治督察动员部署暨培训会议。
会上,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卫国作了动员讲话。
李卫国检察长强调:开展政治督察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对检察机关的“全面政治体检”,对检察机关自身建设、自我革命、筑牢政治忠诚、净化政治生态、确保检察队伍纯洁、忠诚履行职责使命等具有重大意义。
李卫国检察长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要牢牢把握政治督察定位和政治监督本质,推动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发力,一体推进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有机融合、高质量发展,确保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政治督察作用。要牢固树立有重大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是渎职的观念,紧盯热点、难点、痛点问题,发挥政治督察“探照灯”“显微镜”作用。三是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树立良好的检察形象。督察组要严格执行督察工作的相关规定,强化作风建设,严守纪律规矩,强化自我约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高检院《禁酒令》等相关要求。四是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工作,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作风。督察组要按规定、按步骤、按时限有序开展政治督察各项工作,确保督察质量和效果。坚决防止政治督察变形走样,泛化为一般工作检查,既不能走过场,也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讲究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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