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全市检察机关召开2022年一季度检察业务分析研判会商会议
时间:2022-04-20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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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准确、全面了解2022年一季度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开展情况,找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扎实做好第二季度检察工作。4月19日,曲靖市检察机关继续采取市、县两级院联动、一体会商的形式召开了一季度检察业务分析研判会商会议。
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卫国主持会议。
会上,市院案管办通报了一季度检察业务数据及质量指标情况。一季度,全市检察业务工作整体稳步提升,多项质量指标排到了全省前列,2021年度在全省排名靠后的刑事检察9项、未成年人检察2项落后指标有了很大提升。
市院各检察部分别对本条线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了分析研判。两个基层院就相关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作情况说明。
针对一季度检察业务评价结果中显示出来的问题,市院分管副检察长对分管业务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上,李卫国检察长结合分析研判情况,提出了几点意见:一是要强化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数据指标变化背后的业务问题。上次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会后,市院各业务部门和各县(市、区)院都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了应对措施,上下一体齐发力、抓落实,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认罪认罚适用率分别从第14位、第11位上升到了第1位,未成年人不起诉率从第14位上升到了第2位,社会调查适用率从第10位上升到了第4位,刑事抗诉率、诉前羁押率、纠正漏捕、漏诉率等落后、薄弱指标也向前提升了至少五个位次,影响案件质效的不捕复议复核改变率、不诉复议复核改变率、撤回起诉和无罪判决率等负向评价指标值均为0;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书面监督意见采纳率、公益诉讼诉前整改率等指标依然领先,排名全省第1位。关注成绩的同时,各院各部门高度重视更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要紧紧围绕全面创优目标,深度挖掘数据背后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对症下药,着力补齐短板、补强弱项,推动指标持续向好向优均衡发展。
二是要强化指标引领,着力推动业务工作提档进位。坚持以质量评价指标为抓手,切实有效发挥质量评价指标对业务工作的助推和引导作用。要深入认识指标含义。要深刻认识指标,既要把握指标的具体内涵、价值取向和评价意义,还要了解每个指标的取值范围、计算方法和指标之间的关联关系等。要善于运用指标推动工作。对于第一季度检察业务数据反映出来的全省排名靠后、还未消除空白的指标,各业务条线要格外重视,在案管部门综合研判的基础上,要逐项调研分析,找出问题症结,提出切实有效整改措施,争取在第二季度迎头赶上。
三是要强化监督管理、督导落实,助推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市两级院要围绕全年业务工作目标任务,紧盯办案质量问题,进一步强化业务管理。要加强业务数据日常监控审核。加大对异常数据的发现、审核、纠正力度,确保业务数据可靠、可用。要抓好办案质量监管。强化流程监控,加大对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办案超法定时限、案件信息采集不准确等办案流程监督、审核把关力度。要加强对捕后不诉、捕后判轻缓刑、免于刑事处罚等问题突出的类案专项评查,以个案质量提高促进总体案件质量提升。要加强督导落实。市院各业务部门要不断自觉提升督导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履行监督办案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基层院的指导、督导和帮扶,促进基层院工作质效提。
四是要继续关注考评动向。市院刚刚完成“省院对州市院检察业务评价办法”征求意见建议工作。从“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今年的检察业务评价工作较去年有了很大变化,“检察业务核心数据”评价项目将高检院质量指标通报值、指标贡献度及本地区员额检察官人数纳入计分规则,按指标贡献分和效能贡献分两项评价,按此种方式评价,如果数量上不去或者案件量大的院贡献度小,会导致虽然质量指标排在前列,但评价结果不理想的结果。针对新的业务评价方式,各院各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及早谋划。省院业务评价办法下发后,市院会第一时间组织研究制定基层院评价办法并印发实施。
会上,李卫国检察长再次强调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相关会议精神、落实好疫情防控政策及整治酒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