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开展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三次集中学习
时间:2022-04-02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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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了理论中心组学习第三次集中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自我革命的重要论述。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城郊检察院班子成员,市院机关内设机构负责人,青年干警代表参加集中学习。
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卫国主持学习会并作总结发言。
会上,原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上的讲话》《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能效建设若干措施》《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作风革命的实施方案》。原文学习后,参加学习的同志进行了交流发言。
针对第三次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内容、清明节期间防疫工作和近期检察工作的任务要求,李卫国检察长提出了三点意见建议。一是要持续加强理论学习。全院检察人员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上的讲话》精神,起而行之、勇挑重担,积极投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持之以恒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更好肩负起新时代的职责和使命。
二是要扎实推进作风革命和效能革命。全体检察人员要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以“质量建设年”为契机,依法能动履职,持续提升效能,全面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突出思想破冰、突出解决问题、突出“关键少数”、突出制度机制,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自觉、能动、创新履职,通过个人党性修养的提升,能力本领的提高、工作作风的转变,促进机关整体效能提升。
三是要做好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要严格贯彻落实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会议要求,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慎终如始抓细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及值班值守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