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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动态
严格执行“三个规定” 同心共促司法公正 李卫国检察长宣讲“三个规定”
时间:2021-06-23

 

    为推动曲靖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推进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党政领导干部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根据全国和省、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要求,6月23日,曲靖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讲会。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卫国为参会的领导干部宣讲。

 

 

    什么是“三个规定”?违反“三个规定”有哪些情形?违反“三个规定”会受到怎样处理?检察机关如何落实“三个规定”?宣讲会上,李卫国检察长以《严格执行“三个规定” 同心共促司法公正》为题,从出台背景、重大意义、适用范围、主要内容、工作要求等方面,对“三个规定”逐项进行全面、深入的讲解。通过典型案例剖析,帮助参会干部加深理解,充分知晓“三个规定”涉及的行为主体、违反的具体行为及处置程序。李卫国检察长还就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要求举措和具体情况进行详细介绍。

 

 

    会议强调,作为领导干部必须带好头,把“不干预司法”当成一种自觉。要做到: 

    一要注重“自律” 

    要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带头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司法权威,坚决不做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同时,要把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做好本单位本系统的传达贯彻工作,全力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司法人员依法独立公正办案,确保党中央关于防止干预司法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要加强“他律” 

    司法机关也将充分发挥监督职责,积极做好领导干部的干预记录,做到“逢问必录”,并及时向党委政法委和上级司法机关报告,经核实后进行通报,对于违法干预造成后果的,要严厉追究领导干部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要强化“监督” 

    充分发挥媒体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作用,构建起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监督体系,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监督的氛围。 

 

 

    李卫国强调人民群众完全可以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正常渠道向检察机关了解案件、反映问题、提出意见,防止“请托说情”等情况发生,通过严肃公正执法司法,推动社会风气转变,让群众更加信任。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社局、市投资促进局等13家单位科级及以上领导参加宣讲活动。为确保宣讲效果,市检察院还编制印发《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传手册》2000份。

    通过此次公开宣讲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党政领导干部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带动在全社会形成党政机关带头、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督执行“三个规定”的氛围,筑起公正司法的“防火墙”,最终达到促进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