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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检察院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保障用水安全
时间:2020-03-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曲靖市检察院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保障用水安全

 

《曲靖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于2020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的颁布施行,将为曲靖市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提供重要的法律遵循,对于解决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助力《条例》的贯彻实施,决定从今年3月起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曲靖市检察院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保障用水安全

 

按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将以“公益保护”为核心,充分发挥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功能,重点办理违反《条例》规定、破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威胁饮用水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

曲靖市检察院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保障用水安全

 

全市检察机关将按照“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积极履职,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作用,通过开展专项行动,集中办理一批有影响、社会效果好的案件,切实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抓紧抓实,努力实现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相统一,推动构建精准化打击、多元化监督、专业化办案、社会化治理、法治化服务相结合的全方位工作格局,为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检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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