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加强对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活动监督,全力规范司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罗平县人民检察院按照上级检察院的安排部署,决定在罗平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立派驻检察室。
2019年9月3日上午,罗平县人民检察院派驻罗平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举行挂牌成立仪式。由罗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国苍及罗平县公安局政委李邦儒揭牌,宣布派驻检察室正式挂牌成立。
罗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康水弘及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干警,罗平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民警参加会议。
会上,罗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昕翰出席会议,并提出了三点工作要求:一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建立健全执法监督体系、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始终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牢记公平正义是执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线,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做到严格规范执法、公正文明司法,确保侦查取证程序合法、案件处理实体公正,努力将每一个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真正实现执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要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和检察机关派驻检察室的职能作用,共同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公安机关要转变思想,积极创造条件,主动接受监督;检察机关要科学界定派驻检察室的职能定位和工作职责,聚焦监督主责主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充分履行监督职能,共同实现依法打击犯罪、有效保障人权的目的。一方面要把侦查监督作为派驻罗平县公安局检察室的基本职能,严格依法监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有效监督;另一方面也要支持配合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发挥好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的职能作用,互相配合、依法监督,在监督中规范,在规范中提升,共同提升工作水平;三要找准定位,建立检警协作新格局。派驻人员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本着“监督到位不越位,引导侦查不代查,参与不干预、参谋不代替,指导不包办和信息共享不泄密”的工作原则,面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难题要坚持问题导向,以身作则、依法监督,加强检察机关内部各职能部门与公安机关的联动配合,增强整体工作合力。
今后,罗平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派驻检察室设立为契机,进一步履职尽责、强化检察法律监督,不断完善与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协作配合机制,形成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强大工作合力,努力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办案质效,切实以过硬的执法办案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努力为推动全县政法工作发展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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