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8日,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在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暨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联席会议,研究建立在校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机制。
“一号检察建议”是最高人民检察院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首次针对社会综合治理发出的建议。
会上,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卫国分别对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及“曲靖市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就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及下步未检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将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结合起来,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力度;二是实施好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在监督中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三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强大合力。
周智鸥副检察长对“在校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建立在校未成年人保护督导工作机制”的起草情况进行说明。
市教育体育局党组副书记吴红霄就下步加强检教共建、联合开展督导等工作进行了发言
市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办、市妇联、团市委领导应邀参加了会议并对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和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建立的“联席会议”及“督导机制”予以了充分的肯定。下一步检察机关和教育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将加强协作,以司法实践中发现的问题为导向,定期不定期地针对在校未年人保护工作开展督导,发现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督促有关学校和部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度,促进检察建议的落实,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为把“一号检察建议”落到实处,会议讨论通过了《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在校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曲靖市人民检察院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在校未成年人保护督导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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