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22日,全省检察机关(曲靖)民事检察工作推进会在师宗县召开。
省院第六检察部筹备组组长刘廷梅、副组长王玄玮出席并全程参加了会议。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卫国,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叶敬东参加了会议开幕式。师宗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邹林到会并致欢迎辞。
会议由省院第六检察部筹备组组长刘廷梅主持
李卫国首先代表曲靖市检察院党组及全体干警向所有参会的检察干警表示热烈欢迎,并向到曲靖传经送宝的民事检察精英表示感谢。
李卫国介绍了曲靖检察机关及民行工作的基本情况,他指出,近年来,曲靖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民行检察补齐短板、拓展监督领域、提升工作质效的重点开展民事检察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一是全市生效判决结果监督效果显著,质量不断提升,2017年提出抗诉6件、2018年提出抗诉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2件,全部获法院采纳并经再审改判。2019年一季度提出抗诉4件,提请省院抗诉11件;二是民事虚假诉讼案件监督取得突破,2017年以来,全市共立办虚假诉讼案件22件,向法院发出再审建议后,法院均做了再审改判;三是积极开展支持起诉工作,着力保护弱势群众合法权益。宣威、马龙、陆良等检察院均开展了卓有成效地工作;四是民事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取得实效。2018年,市院民行处在调研中发现曲靖中院受理的65件民事非诉执行案件均为“违法仲裁”案件,建议曲靖中院驳回申请人的执行申请,曲靖中院全部采纳检察建议。
李卫国表示,曲靖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有亮点也有软肋,与省院的要求、和兄弟州市院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全市检察机关民行部门将认真贯彻会议精神,按照省院的安排部署,学习和借鉴其他兄弟院的经验方法,力促曲靖民事检察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
来自省院第六检察部筹备组干警及昆明、玉溪、楚雄、曲靖等州市的50余名民事检察干警参加会议。
本次会议为期两天,主要议程是案件讨论和经验交流。
案件讨论会上,全体参会人员就全省民事检察工作中的典型案例进行了集中研讨, 内容涉及民间借贷、离婚析产等多个领域。参会人员就每个案件的案件诉求与法院判决结果之间的关联性,法院裁判的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及证据证明标准等问题展开深入分析、广泛讨论、认真研判,认真思索案件存在的法定监督情形,最终就案件处理结果达成共识。通过案件讨论和经验交流,加强了全省检察机关的交流,提升了全省各州市民事检察工作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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