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曲靖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第二次集中学习,再系统、再深化学习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会上,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叶敬东同志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从背景意义、修订的主要内容、八大亮点、18条纪律“高压线”、坚决贯彻执行新条例等方面作了全面的解读。他说,这次修订《条例》,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再部署、再动员。我们要充分认识条例与党纪的重要性,学习好、掌握好《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要重视《条例》的落实,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从头从尾、人前人后都要落细落小,带头做表率。
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桂生同志就“两法”修改内容作了全面解读,他表示“两法”的再修改,是对中国特色刑事诉讼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体现和巩固了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成果。我们要把“两法”学习作为日常业务学习的主要内容,深刻领会“两法”修改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强化自身业务素质,不折不扣地履行好“两法”赋予检察机关的调查核实权、认罪认罚案件的量刑建议权等职责,提高办案质量,适应“两法”实施后给检察工作带来的变化和要求,努力实现检察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
市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鲍顺林同志全文传达学习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政治局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报告》的通知、中央云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并要求各部门、各支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市院宣传教育处处长邓斌、计划财务装备局局长祝磊、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张琳华、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施彩萍分别结合自身学习作了交流发言。
市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了集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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