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治“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有效杜绝“节日腐败”,1月28日富源县检察院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开展节前纪律作风专题教育。
富源县纪委驻院纪检组组长、院党组成员李举同志传达学习了云南省检察院“关于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登记报告情况通报”、“关于对2019年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情况及巡视整改工作等开展交叉式推磨式监督检查的通知”、“关于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精神。
李举同志还就贯彻落实相关要求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坚持不懈正风肃纪。在坚决落实“十一个严禁”的纪律规定的基础上,作为检察人员,还要把落实“两高三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的要求贯穿于节日全过程,提高检察人员的拒腐免疫能力,防止“节日腐败”。二要坚决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净化良好司法生态。在司法办案过程中,遇规定情形务必进行记录报告,对不记录报告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问责。三要强化监督检查力度,严格监督执纪问责。节日期间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人或事,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一律绝不姑息。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