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曲靖1月10日电 (薛丹)据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消息:2018年1-11月,曲靖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086件,同比下降2.08%。经审查,批准逮捕3082人,不捕984人。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案件5512人,同比下降1.8%。经审查,决定起诉4508人,不起诉403人。
去年以来,曲靖市检察机关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细抓实,全市受理审查逮捕涉黑涉恶案件48件210人,追捕漏犯25人,受理审查起诉30件198人,提起公诉18件147人。认真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为动力,提高信访接待能力,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748件,同比下降11.48%。全面深化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与曲靖市司法局合作在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信访接待大厅全面设立并运行法律援助工作站,推进律师值班制度。根据高检院部署开展了“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检察机关对受理的51件救助申请提起国家司法救助50件,经审批已救助24人,发放救助金19.7万元。
通过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去年1-11月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34件342人、批准逮捕86件226人,受理审查起诉144件383人,提起公诉104件224人,依法办理“善心汇”“6·21”宏润集资诈骗专案等重大案件。注重提升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规模、质量和效果,受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案件630件,审查后提出抗诉3件、提请抗诉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2件均被采纳再审改判。依法支持弱势群体提起民事诉讼,共支持起诉16件,均被采纳。
在公益诉讼方面,受理案件线索117件,其中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97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0件,经审查履行诉前程序88件,经报云南省检察院批准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按照省检察院部署积极开展民事行政非诉执行监督、“金沙江流域(云南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三项专项监督活动,非诉执行监督工作办案数位居全省第一,全省检察机关“金沙江流域(云南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三项专项监督行动现场推进会在曲靖召开并进行经验交流。
在侦查监督工作中,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28件、撤案116件,纠正漏捕117人、漏诉81人,书面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40件次。加强审判监督,提出抗诉22件,受采纳改判6件、发回重审6件。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深入推进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检察,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272人,被采纳239人采纳率87.87%,审查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6842件,提出纠正意见299件,已纠正233件,针对刑罚执行和监管场所检察监督中发现的违法情况发出纠正通知书213件,已纠正210件,在社区矫正检察中发现脱管197人、漏管11人,提出纠正253人已纠正244人,收监执行31人。
同时,检察机关还以“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为抓手,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7件30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4件27人。立足办案,加大产权保护法律监督工作,师宗县院监督立案的赵广生等6人假冒注册商标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在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工作中,当地通过认真落实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联合市公安局制定《关于未成年人分案办理的实施办法》全面启动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分案办理,批捕210人,起诉289人,附条件不起诉73人,开展社会调查270次。持续推进未检亮点创新,积极与3所学校拓展检校共建“法制教育工作站”,到辖区学校开展以“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为主题的系列检察开放日活动和检察长送法进校园活动,以举行模拟法庭、巡讲讲座、机关观摩等活动开展法治宣传60余场。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