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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9年)
时间:2019-02-15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215日在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卫国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检察工作回顾

在市委、省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奋力担当作为,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

围绕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聚焦文明曲靖、生态曲靖建设,积极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为曲靖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好、更优、更实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站在保障国家长治久安、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的战略高度,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细抓实。依法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76人,追捕漏犯25人,提起公诉182人,审查起诉办结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8个百分点。坚持“破网打伞”,移送涉黑涉恶犯罪举报线索14件。

切实防控重大金融风险。认真执行高检院、省市委、省院关于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保障科技创新等相关意见。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55人,提起公诉257。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组织领导传销、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101人,依法办理善心汇6·21”宏润集资诈骗专案加大产权保护法律监督,师宗县院监督立案的赵广生等6人假冒注册商标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全力促进污染防治。综合运用批捕起诉、立案监督、公益诉讼等多种法律监督职责,构筑多元化生态环境检察体系。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74人、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7人,继续推进“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1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7人。按照省检察院部署积极开展“金沙江流域(云南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民事行政非诉执行等三项专项监督活动,全省检察机关三项专项监督活动现场推进会在曲靖召开,曲靖检察机关的经验做法在会上进行经验交流。办理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诉前程序44件,努力保护好青山绿水和食药安全。

精准助力脱贫攻坚。坚持把服务精准脱贫与服务乡村振兴、打击涉农职务犯罪、司法救助等工作紧密结合,起诉扶贫领域职务犯罪5人,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45人,救助扶贫对象刑事受害人及近亲属44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4.85万元。依法支持农民工提起民事诉讼追讨欠薪,支持起诉24件均被采纳,追缴欠薪67万元。积极投身“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抽调7人专职参与精准扶贫工作,投入32万元经费、协调争取200万元资金,用于挂钩村委会活动场所、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干警为挂钩点留守儿童捐赠学习用具等物资和捐款建设“爱心超市”

二、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推动工作平衡充分发展

牢固树立转隶就是转机的理念,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检察工作平衡充分发展

着力维护社会安定有序。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430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355人,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案件5885人,经审查决定起诉4910人,不起诉443人。认真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为动力,提高信访接待能力,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897件。全面深化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与市司法局合作在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信访接待大厅全面设立并运行法律援助工作站,推进律师值班制度。根据高检院部署开展“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办理国家司法救助98147人,发放救助金131.75万元。

着力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32件、撤案118件,纠正漏捕122人、漏诉110人,书面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80件次。加强审判监督,提出和提请抗诉26件,受采纳改判或发回重审15件,书面纠正审判活动违法5件次。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深入推进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检察,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301人,被采纳269人,审查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7942件,提出纠正意见315件,已纠正293件,针对刑罚执行和监管场所检察监督中发现的违法情况发出纠正通知书226件,已全部纠正,在社区矫正检察中发现脱管漏管220人,收监执行33人。

着力提升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效果。受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案件692件,审查后提出和提请抗诉1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2件均被采纳再审改判。积极开展民事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活动,办理案件116件,办案数全省排名前列。针对发现的虚构商品房销售合同骗取法院生效裁判获取他人财产情况,依法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2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后,均被法院采纳,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21件,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01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0件,经审查履行诉前程序111,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

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检察监督。认真落实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批准逮捕232人,提起公诉321人,附条件不起诉81人。与共青团等组织加强配合,探索建立“检察官+团干部+社工”的社会帮教体系,开展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410次。与市公安局联合制定《关于未成年人分案办理的实施办法》,全面启动分案办理机制。持续推进未检亮点创新,与3所学校共建“法治教育工作站”,开展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检察开放日活动和检察长送法进校园活动以举行模拟法庭、回讲座、机关观摩等活动开展法治宣传60余场。

三、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新时代检察工作新发展

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市委深化改革部署,遵循检察工作规律,认真落实各项改革任务,不断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全面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推行检察官员额制,严格执行员额退出机制,退出员额5。严格执行入额领导干部直接办案要求,入额院领导47人办案1092件,人均办案23.23件。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按照改革方案和省委编办批复要求,所有基层院已完成内设机构重新组建及人员任免工作,精简机构27个,大部制改革实质化运转。构建专业办案团队,结合曲靖案件实际进一步优化设置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普通刑事犯罪、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和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办案组,实行独任检察官或者检察官办案组的组织形式办理案件或者事项,促进提升检察队伍职业化、专业化。

深入推进检察工作改革。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规范提前介入制度,介入侦查71件,引导收集固定证据。积极探索刑事检察工作捕诉一体办案机制,研究制定《曲靖市检察机关试点捕诉合一办案机制实施方案(试行)》,配合专业化办案组织建设推进检察官对全案、全办案流程负责,促进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全面开展对监狱巡回检察试点工作,设置四个检察官办案组对辖区内三所监狱开展巡回检察,实现派驻检察到巡回检察的有序过渡。按照修改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积极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监督,受理提请监督评议案件11件,已监督结案并同意拟处理决定。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制定下发《逮捕公开审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推进审查逮捕诉讼化改革,积极探索推进刑事申诉公开审查、民事诉讼监督公开听证49件,切实加强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在检察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法律文书、程序性和重大案件信息9500,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积极配合完成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按照要求完成反贪、反渎、预防机构、职能和人员转隶工作,全市检察机关编制转隶182名,人员转隶154人,圆满完成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任务。加强与纪委监委的沟通协调,认真做好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纪法有效衔接,重大案件在受案前公诉与侦监部门共同派员提前介入受理移送起诉案件5374,提起公诉5276人(含去年结转案件),成功起诉省文化厅原厅长黄峻受贿案、省公安厅技侦总队原总队长梁正军受贿案,继续发挥反腐败职能作用,形成惩治腐败合力。

继续深化司法行为规范。围绕检察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检察权规范有序运行。深化和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组织对危险驾驶罪等255件不起诉案件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零报告工作。加大司法办案事前、事中、事后管理监督,开展办案动态同步流程监控,监控案件3666件,开展评查3817件、抽查评查717件,纠正发现问题492项,强化司法质量问题整改。强化政法部门工作联系,召开联系会议,通报案件质量问题,细化和规范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程序、毒品犯罪案件取证问题、公益诉讼沟通平台,形成良好的监督制约和协作配合机制,促进案件质量提升。

四、以党建带队建,切实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

认真落实打造“五个过硬”队伍要求,把党的建设作为检察队伍建设的灵魂工程,大力提升检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监督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着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通过多种形式组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员培训,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巩固年”建设以规范化党支部建设为抓手,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自觉缴纳党费、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和规范党务台账,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现党建与业务“双推动、双促进”。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坚决清除白恩培、仇和等余毒,认真履行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工作责任,在各类媒体刊发检察宣传稿件1036篇,用好“两微一端”新媒体发布微信115270条、微博1477条、今日头条708条,“曲靖检察”新浪微博两次进行微直播,阅读量达680万次,连续两周进入全国检察系统微博热榜前三名。

强化素质能力提升。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检察院建设,组织业务培训28526人次,岗位练兵489人次,着力提高履职本领。积极落实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公诉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大力弘扬法治、职业、工匠、担当“四种精神”,采取组织观摩庭实战训练、素能培训、岗位练兵、检察官教检察官等形式,着力提升公诉案件质量和出庭公诉能力。以赛带训以提高公正司法过硬本领为目标,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4名检察干警在全省业务竞赛中被授予“业务标兵”“办案能手”荣誉称号。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通过自查剖析以及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召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及其隐形变异,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研究制定《关于建立工作纪律作风督查和重点工作任务督办机制的规定》,督办事项36项,推进作风建设工作目标任务落实。继续加强院领导带班督察,通报督查情况10期,组织明查暗访18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

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坚持和完善市检察院领导定点联系基层院制度,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八化建设。以文明创建工作为抓手,组织干警全员参与文明单位和文明城市创建,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和包保社区创文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检察人员践行检察职业道德。积极应对司法改革和现代科技应用带来的深刻变革,着力推动智慧检务建设,重点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信息化建设,为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提供有力保障。突出正面引导,宣传和培育先进典型,16名个人和24个集体受到省市表彰,1个基层院被高检院授予集体一等功、1名个人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个人一等功,带动全体检察人员立足本职争先创优。

各位代表,我们始终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向两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10次,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和审议意见。主动向政协专题通报检察工作情况6次,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务活动21件次并视察公益诉讼和脱贫攻坚工作,参与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听证2次。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日常联系,通过为代表委员赠阅报刊和《曲靖检察》《联络桥》内刊、发送手机短信、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庭审观摩、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倾听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监督。

过去的一年,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法治建设的新形势下,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改革叠加背景下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司法能力建设亟待加强,队伍专业化水平、法律监督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重刑轻民等惯性思维导致检察业务工作发展不平衡,存在短板、瓶颈,法律监督的质效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干警的优质高效办案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还需进一步加强;四是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仍需持续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大力整改,并积极争取支持加以改善。

2019年的主要任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更是推动曲靖转型发展、逆势跨越的攻坚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委相关会议精神,牢把落实、稳进、提升工作总基调,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转变理念为先导,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攻坚克难、开拓进取,奋力开创新时代曲靖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曲靖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党建队建夯实发展根基

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推进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继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促进党的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再上台阶。

二、以转变理念为先导,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认真执行修改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牢固树立优质高效办案第一任务的理念,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的理念,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按照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的要求,着力提升案件质量和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更优、更实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加大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工作力度,积极适应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的立体化多元诉讼体系。进一步健全与监察委工作衔接,依法积极、稳妥办理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的刑讯逼供、徇私枉法等14种职务犯罪,构建运行顺畅的反腐败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检察监督,进一步推进未检品牌和亮点创新。持续强化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全面开展监狱巡回检察,提升执检监督效果。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进律师参与化解信访案件工作,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扎实推进智慧检务建设,统筹推进远程审讯、远程庭审、远程送达、检察工作网“三远一网”信息化建设,积极运用“检答网”,为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提供有力保障。

三、以深化改革为动力,着力提升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通过教育培训、岗位练兵、交流培养和业务竞赛等多种方式,着力提升政治素质、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培养专业人才,带动整体业务水平提升。按照高检院确定专业化建设方向,狠抓落实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任务。推进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建设,继续加强新型办案团队的构建和运行,探索双向选择、联动考核机制,推动检察人员形成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专业化分工。以空前力度推进检察业务建设,认真落实领导上讲台、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和领导带头办案制度,持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和检务公开,不断提升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各位代表,我们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本次会议决议,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奋力推进曲靖检察事业新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