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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年)
时间:2018-02-04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24日在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李卫国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全市检察机关2013年以来的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的五年,也是检察工作砥砺奋进、发生深刻变化的五年。在市委、省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持续推进党的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司法体制改革,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强化大局意识,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服务发展,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积极服务全市经济健康发展。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起诉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902人。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金融诈骗等犯罪194人。及时介入“善心汇”传销专案引导侦查取证,依法办理蔡白萍等5人组织、领导传销2亿余元案。研究制定曲靖市检察机关《依法服务和保障重点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文件,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平等保护市场主体,依法保护企业知识产权,慎重采取扣押、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积极为经济发展、重点产业建设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主动保障扶贫攻坚工作。紧盯资金使用、项目建设关键环节,集中查办脱贫攻坚、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涉农惠民政策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379人,查处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217人,服务和保障民生政策落实落地。按照各级党委统一部署,坚持精准扶贫,协调筹措扶贫资金、调剂公用经费950余万元助力村间道路硬化、文化活动场所等设施建设,付真情、出实招、办实事。

着力服务美丽曲靖、健康曲靖建设。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不懈,久久为功,坚决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守护绿色家园,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批捕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141人,起诉369人;批捕非法制售“地沟油”、非法经营疫苗、生产销售假药等犯罪78人,起诉128人。深入推进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8996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32144人。成功办理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的王崇刚、王加见销售20余万瓶假药案。

二、积极投入平安曲靖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有力惩治犯罪。五年来,经审查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6763人,起诉24855人,努力为人民安居乐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坚决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首位,突出打击危害国家安全、邪教组织等犯罪活动。严厉打击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2620人,起诉6301人。快速介入会泽“9·29”故意杀人案,强化引导取证,及时批捕起诉,有力震慑犯罪。持续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两抢一盗”案件7079人,起诉8761人。积极投入禁毒人民战争,持续打击毒品犯罪,批捕1645人,起诉1888人。依法起诉周东江、张荣泽等6人贩卖、运输89公斤毒品案。积极参与“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坚决打击涉枪涉爆刑事犯罪,批捕192人,起诉496人。成功办理省公安厅督办的李平、李邦稳等22人故意杀人、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帮助毁灭证据、非法经营、故意伤害案。

依法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始终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注重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险性不大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捕2731人,不起诉1105人。畅通“信、访、网、电”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落实涉检涉诉信访改革措施,对受理的8337件次各类控告申诉举报,依法导入法律程序4041件。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首办环节、化解在基层。规范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对706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或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562.76万元。市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4个县级院荣获“文明接待室”称号。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认真贯彻《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针对工作中发现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285份,督促健全制度,堵塞漏洞。依法办理“5·08”专案涉案人员48人,有力打击非法上访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法治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信访秩序中的权威作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开展以案释法、法律文书释法说理等工作,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法治宣传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4560场次,推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坚决贯彻落实未成年人犯罪特别司法程序,坚持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讯问、亲情会见、分案起诉等制度,开展诉前引导、庭审感化、案后帮教、犯罪记录封存等工作,对259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239人,最大限度教育、感化和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与曲靖工商职业技术学校、云南工业技师学院共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同心工作站”,开展“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通过模拟法庭、编印发放法治图本、法治教育课等形式,积极参与构建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预防帮教体系。市检察院公诉处被全国妇联表彰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富源县院未检科被团中央表彰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三、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保持查办职务犯罪高压态势。

坚决查处职务犯罪。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既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又注意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五年来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707985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547775人,渎职侵权案件160210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亿元。其中,立案侦查职务犯罪大要案688人,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126人,查办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32人。先后依法查办了昆明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喜、云南省委原副秘书长赵壮天、市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张小德、市烟草专卖局原调研员夏开宝等人受贿要案。持续开展职务犯罪追逃工作,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4

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认真贯彻《云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针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进行专题研究,开展预防调查328次、案例剖析318件,提出预防检察建议314份,其中20份受到党委政府领导批示转发。积极开展专项预防,先后将全市79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纳入专项预防,协助相关单位完善内控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职务犯罪风险隐患。积极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586个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受到取消投标资格或投标评比扣分等处理。2013年曲靖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首批全国“百优”警示教育基地。2016年市检察院“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百优年度报告”。

四、突出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牢牢把握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加强对诉讼和执行活动的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五年来,共监督有案不立、不当立案974件,监督纠正侦查、审判、执行违法3255件。

着力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构建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加强对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注重从源头防止司法不公,纠正漏捕484人、漏诉623人。严格执行证据裁判原则,强化审前过滤,对不构成犯罪和证据不足的案件,不批捕2731人,不起诉1105人,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环节。强化审判活动监督,对审查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16件。经市检察院抗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的“被告人田吕斌等人强奸案”被评为“全国优秀刑事抗诉案件”。强化控告申诉监督,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465件,向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49件,法院采纳改判109件。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开通微信律师联络平台实时受理辩护和代理预约,设置专门律师阅卷室,提供电子阅卷方便查阅复制,认真听取辩护人意见499件。

着力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完善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731件。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1384人,监督收监执行241人。认真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监督办案部门对483名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或予以释放,切实保障人权。宣威、麒麟、会泽派驻看守所检察室被评为第五届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着力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注重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对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提请抗诉54件,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23件。对认为裁判正确的692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认真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经市检察院提请抗诉,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的“宣威市星月清真食品有限公司与宣威市北山畜牧基地合同纠纷案”被评为“全国民事行政检察精品案件”。

五、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优化检察权运行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统一部署,坚定不移推进各项改革,努力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检察体制机制。

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取得实效。围绕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完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健全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4项改革,制定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检察官权力清单细则等十五项制度,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圆满完成264名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两级院内设机构由167个整合为130个,全市两级院85%以上人员配置到办案一线。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健全检察权监督制约和责任追究机制,实行“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严格落实领导直接办理案件制度,完成员额检察官职务序列评定和机构编制、预算资产等上划省级统一管理工作。

圆满完成公益诉讼试点并全面开展工作。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摸排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3件,以检察建议办理诉前程序案件79件。对经诉前程序,仍怠于履行职责或履职不到位,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的,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7件,经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责令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恢复林地4190亩,收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3654万元,收回国有资产1331万元。

全力配合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按照中央、省委关于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切实领会这项重大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性,认真落实市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省检察院的工作安排,确保全市检察机关按照时间表和路线图如期顺利完成转隶等工作。

深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持续深化“阳光检务”,以信息公开促进司法规范化,在全国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各类办案程序信息18697条、职务犯罪侦查和社会热点案件信息787条,公开法律文书7086份。全面推行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对办案活动的全程、实时、动态监督和管理,加强办案流程监控,纠正程序不规范情形1489件。扎实开展并固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组织案件质量评查11665件,及时通报问题,督促纠正。正式启动由司法行政机关独立选任和管理人民监督员工作,配合市司法局最终确任41名人民监督员。开展监督评议14

六、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坚持讲政治、严纪律、提素能、打基础、谋长远,不断加强党的建设、过硬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

始终坚持政治建检。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健全检察机关党的组织体系,创新教育培训方式,强化党员队伍日常管理机制,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2017年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全市机关党建工作示范点。

持续推进纪律作风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强化工作督察和内部监督,抓好“小金库”、干部兼职、“八个严禁”、财务大检查等专项清理整治。持续加强党组班子建设,启动第一轮对两个基层院党组班子的政治巡察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准确运用“四种形态”,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五年来受理检察人员违纪违法线索26件,经初查核实,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2人,问责1人。

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建设。结合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着力打造适应检察事业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分层分类开展各类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等活动14000余人次,努力提高检察人员政治素养、专业素质、办案能力、职业道德水平,入选高检院人才库3人、省院人才库19人。全市检察机关争取中央和地方投资5352万元投入“两房”(办案用房和技术用房)建设,帮助基层院化解“两房”建设债务1263万元。投资1863万元进行信息化建设,建成并投入使用案件办理、案件管理、检务管理、检务公开、公众服务、运维管理电子检务“六大平台”。完成对九个基层院建设抽样评估工作,有力促进了基层院司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检察理论研究、检察技术、检察宣传、后勤保障等基础性工作得到进一步发展,有力推动了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各位代表,我们始终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向两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108次,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和审议意见。主动向政协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情况79次,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座谈、视察等597次,参与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听证120次。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日常联系,通过为代表委员赠阅报刊和《曲靖检察》、《联络桥》内刊、发送手机短信、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庭审观摩、“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倾听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63个集体、66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9个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1个基层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3个基层院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各界以及各位代表、委员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面对司法体制改革带来的机遇与挑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队伍的整体素质还未能完全适应,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队伍专业化水平、法律监督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纪律作风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作用的发挥还不够充分;基层基础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基层检察院建设发展不平衡。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锲而不舍地加以解决。

今后工作意见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改革开放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全市检察机关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及市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三个一以贯之”,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以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产权司法保护为切入点,以防控好各类风险为着力点,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为动力,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奋力开创新时代曲靖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开创曲靖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大局意识,更加注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决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继续严厉打击集资诈骗、传销、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积极参与城乡社区治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推进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创新检察环节服务保障重大战略部署的思路和措施,严肃惩治危害脱贫攻坚、生态保护等各类犯罪,突出惩治金融等领域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平等保护公民、企业合法权益,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稳定的发展环境。

二、强化担当意识,加大法律监督力度

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进一步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扎实有效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全面加强刑事诉讼、民事行政、控告申诉、刑事执行、未成年人检察等法律监督工作,综合运用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监督手段,强化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对权力的司法监督、对公共利益的司法保护,不断提升检察监督实效和司法公信力。

三、强化宗旨意识,不断推进过硬队伍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加强队伍履职能力和作风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推动智慧检察项目深度应用,不断夯实基层基础。

四、强化责任意识,坚持全面深化司法改革

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检察职业保障等机制,进一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助推司法改革。以实际行动落实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各项部署。建立完善监察委调查与检察机关刑事诉讼对接、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移送等机制,规范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机制,做好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工作,履行好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政治和法律责任。

各位代表,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新征程呼唤新作为,我们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本次会议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新时代奋力推进曲靖检察事业新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曲靖高质量跨越发展新篇章作出检察机关新的贡献!